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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治

雲南五位律師聲明退出官辦律師協會

為抗議官辦律師協會“強迫入會、高額收費、帳務不明、軟弱無力”,2月25日,五名在雲南省昆明市執業的律師(王龍德、毛曉敏、王理乾、李天翎、薛占義)公開聲明,退出官辦的律師協會。他們的聲明在律師界和社會運動、維權界引起了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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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他們的說法,退出各級律師協會,理由有三:首先,中國憲法規定,公民有結社的自由,但中國《律師法》卻規定,律師、律師事務所應當加入所在地的地方律師協會,加入地方律師協會的律師、律師事務所,同時是全國律師協會的會員。因此,他們認為,《律師法》規定,違反憲法,“劫掠”了律師結社與否的自由意志,《律師法》規定強制加入各級律師協會的行為是違憲無效的。

其次,依據國務院《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三條之規定,各級律師協會成立後都應當到各級政府部門進行登記。但據查,從全國律協到地方各級律協三十餘年來都沒有在各級政府部門登記過。

他們認為,其原因很可能是各級律協的會員來源是依據《律師法》第四十五條之規定強迫律師加入的,違背了《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二條,“社會團體是指中國公民自願組成,為實現會員共同意願”的基本原則。

五名律師還指責律師協會每年向律師及律所收取高額的會費,不交就不給年檢註冊,律師就無法執業,但三十多年來從未向律師及律所公布過財務帳目;在律師權益遭受侵犯時軟弱無力。

2014年底,全國律師人數超過25萬人,律師事務所數量約2萬家。按近年每個律師平均每年1000元個人會費,律師事務所每年6000元單位會費計算,全國律師每年個人會費2.5億元,全國律師事務所每年單位會費1.2億元,總計約為3.7億元。

但上述會費的去向和賬目,“各級律協從未向律師及律師事務所公布過,這是一筆糊塗帳!”

此外,這些年來,中國律師合法權益遭到侵犯的事情屢屢發生,律師的執業環境日益險惡,而收取了律師及律師事務所高額會費的各級律協卻似一個軟弱無力,沒有作為。

因此,他們提出,“律師會協應當是一個律師自律性的民間組織,應當遵守《憲法》及《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所規定的入會自願,退會自由的原則。”

對五名律師的聲明,律師何輝新表示了聲援,他說,“連自己的合法權益都不敢維護、不能維護的律師,大言替當事人維權其內在一定是空虛的。”

他說,執政的中國共產黨沒有強求其治下的全國人民都必須加入其“偉大、光榮、正確“的黨派,而且還不斷對“混進黨內的不法分子”予以清除,各級律師協會有何德何能來強求全國律師不分良莠都加入其協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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