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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告台北地檢署泄密要求與「三中案」一併移轉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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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台灣前總統馬英九大動作控告台北地檢署檢察長和主任檢察官兩人涉嫌泄密,把偵辦中「三中案」的不實數據透露給特定媒體,影響他身為被告的權益。馬英九並向高檢署和最高檢察署聲請將偵辦中的「三中案」移轉管轄,在台灣政壇掀起大波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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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前總統馬英九,前幾天具狀控告台北地檢署檢察長和主任檢察官兩人涉嫌泄密,並向高檢署和最高檢察署聲請將「三中案」移轉管轄。馬英九似乎對台北地檢署很不滿,這是怎麼回事呢?

所謂「三中案」是指當年國民黨出售黨產中廣、中視和中影,被綠營懷疑賤賣黨產,圖利他人,告到台北地檢署,這個案子,之前已經查過,沒有不法,並結案。但在蔡英文上台後,台北地檢署重啟調查。藍營認為,綠營為了打馬,已經不擇手段。

馬英九說,他告發檢察長和主任檢察官泄密是忍無可忍,從北檢重新偵辦三中案來,一直有各種扭曲事實的錯誤傳聞,基於尊重司法,他一直隱忍不發。上月廿九日,他因為三中案,到北檢接受偵訊長達十四個半小時後,各種違背事實、離譜誇張的偵查細節,就不斷被少數媒體報導,但這些媒體得到的所謂「獨家消息」都是片斷的,不實的。馬英九說,這樣的泄密,「是泄漏不實的機密,選擇性的泄漏對被告不利的錯誤信息。」

馬英九氣憤地說,泄漏的內容很多是檢察官自行延伸,或斷章取義,或扭曲出來的,像周刊的報導說「那就回饋給他」,馬英九反問「我像是會說出這種話的人嗎?」

●台北地檢署到底向媒體泄漏了些什麼?周刊的報導又是怎麼說的呢?

「鏡周刊」報導指出,北檢日前搜索國民黨中央投資公司,查扣上百片錄音光盤,其中一片錄到馬英九主持中視股權交易會議時,因為有四億八千萬元價差,有馬英九的聲音說「那就回饋給他」,這句話等於讓買家中國時報前董事長余建新佔了大便宜。報導說,馬英九儼然是「三中案」幕後最大的主導者。

周刊報導還說,檢方另搜出一張余建新送給國民黨行管會前主委張哲琛五百萬元的現金禮盒的照片,雖然當事人都說有退款,卻坐實馬英九等國民黨高層損及中央投資公司權益,圖利余建新;至於中廣及中影案,周刊報導甚至說,張哲琛供出馬英九知情,近期「三中案」將會偵結,馬英九不但將被起訴,而且恐怕難逃牢獄之災。

●既然這樣,馬英九為什麼說他是忍無可忍,所以要控告北檢檢察長和主任檢察官泄密呢?

知情人士透露,馬英九之所以說他忍無可忍,主要是因為檢察官已經違反公平辦案原則,甚至在羅織罪名,因此他必須出面控告這種明顯違反法律的泄密行為,並要求移轉管轄,希望能夠獲得公正的調查。

知情人士指出,錄音光盤裡的內容,是一場當年在台北市政府召集的內部會議,馬英九在這場會議中不斷強調,交易案「必須合法」、「一切要合法」、不能讓對方有「暴利」。這位知情人士說,事實上,合法、不能暴利的原則,也是馬英九在歷次會議中一再強調的原則,但媒體報導中卻沒有這些,因此馬英九認為這樣的泄密,是泄漏不實的秘密,而且是選擇性的泄漏對被告不利的錯誤信息。

還有一點,馬英九也在13日出面控告的時候提到,他在總統任內為了處理王金平司法關說案,曾邀行政院長江宜樺和總統府秘書長等人會商,卻被北檢起訴「教唆泄密罪」,現在台北地檢署自己卻泄密給媒體,違反刑事訴訟法的公平辦案原則,已經不適任繼續調查三中案與他所告發的泄密案,因此聲請移轉管轄,希望檢察總長能發揮監督的職權,公平辦案。

●對於馬英九的指控,台北地檢署有什麼回應呢?

馬英九這次具狀告訴,可以說創下了卸任元首控告台北地檢署的首例,也讓各界都睜大了眼睛,關注台灣的司法界,是否能夠跨出藍綠的框架,秉持超然立場,維護公平正義。

在馬英九提出控告,質疑北檢的立場之後,北檢開記者會說,媒體報導所登載的「檢方發現、檢方認為、檢方掌握、檢方質疑」等內容,都與北檢無關,內容不實,也沒有向北檢查證,媒體應該自負文責。

台北地檢署還說,相關案件牽涉的關係人很多,比如共同被告、選任辯護人及證人,究竟是誰?有什麼用心?想要透過媒體干擾偵查,實在難以判斷,北檢呼籲外界不要做無謂揣測。

台灣的刑事訴訟法規定,「恐影響公安或難期公平者」可以移轉管轄。台灣媒體分析認為,當整個地檢署都不被信任,被視為對當事人有敵意的北檢,應該把案子交出來,移轉管轄給其他地檢署偵辦。台灣高檢署或最高檢察署會不會正視馬英九的意見,裁定移轉管轄,值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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