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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社會

議會肢體衝突首次致議員被捕 民主派斥把香港議會「人大化」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及尹兆堅早前因抗議條例通過而被主席逐離場時,不願離開,與保安人員發生衝突,雙方事後均報稱受傷。

8.12 兩名議員被保安拉走,右圈者為林卓廷,左圈者為尹兆堅(片段截圖)
8.12 兩名議員被保安拉走,右圈者為林卓廷,左圈者為尹兆堅(片段截圖) 麥燕庭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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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指二人妨礙執行職務的立法會人員,屬違法和涉嫌襲擊,要求二人到警署接受拘捕。二人指今次是立法會史上首次有議員因抗議主席裁決而遭檢控,批評屬政治檢控,批評此舉是要將香港議會「(中國)人大化」,要求議員只能支持和順從,他們將堅持抗爭到底;建制派議員則強調,現時是撥亂反正,稱肢體抗爭是嘩眾取寵,不會收效。

警方將要控告二人的,是原意保障議員議事的《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根據第19條B款,「凡任何人襲擊、干預、騷擾、抗拒或妨礙任何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即屬犯罪」,而尹兆堅更會被加控普通襲擊罪。兩罪的最高判刑可達12個月。二人計畫下星期一到警署接受調查。

二人所屬的民主黨,其主席胡志偉表示,事件反映議會事務和政治爭議不在議會內解決,反以公權力來處理,只會令雙方關係劍拔弩張。

事發今年6月13日,當時立法會正審議有關廣深港高速鐵路的「一地兩檢」條例草案,會議片段所見,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發言期間,有民主派議員叫囂抗議及試圖衝擊主席台,,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斥責議員行為不檢,先後將尹兆堅、林卓廷、許智峯、區諾軒、鄺俊宇等五名民主派議員驅逐離場,保安員欲擡走議員時發生推撞,而梁當時曾警告林卓廷,若不離開會議廳,阻礙立法會人員執行其命令,便是違反上述法例。事後,林卓廷、尹兆堅及兩名保安員事後均報稱受傷。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開會後決定報警處理。

林卓廷接獲警方「預約拘捕」後表示,這是赤裸裸的政治檢控,聲稱這是「立法會史上首次有議員在議事廳和平抗議主席不公裁決,而遭到刑事檢控」,一旦罪成,日後主席作出任何荒謬決定,議員只能默默接受或自行離席,而議事廳內所有抗議行動都可能被刑事檢控打壓,令議會「人大化」(人大是中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代表的簡稱)。尹兆堅亦憂慮檢控立下壞先例,指主席濫權而議員噤若寒蟬才是失職。他形容自己當時是「消極抵抗」及叫口號,聲稱沒有襲擊人的動機,對被加控襲擊罪感到莫名其妙。

不過,建制派議員則認為當局做法是撥亂反正。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今早在電台節目中表示,議員有無限發言權,但沒有權力動手,當中界線十分清楚,現在是時候撥亂反正。出席同一節目的經民聯議員梁美芬亦表示,社會不接受議會的抗爭手法,指議會肢體抗爭習非成是,現時嚴格執行議事規則和將違法行為轉交執法人員處理,是希望藉此讓立法會重回正軌,並帶出清晰訊息,不應崇拜嘩眾取寵的行為,肢體抗爭亦不會收效。

由建制派控制的立法會,近年較多透過法律手段對付泛民議員,而以《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檢控議事中的議員,今次是第二次。首宗以此條例被控的,是昵稱「長毛」的激進民主派議員梁國雄,他於2016年11月在委員會會議上搶走官員文件,被指干犯條例下的藐視罪。不過,法院認為有關控罪不適用於議員,決定撤銷控罪,律政司不服上訴,未有最終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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