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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一旦通過與大陸引渡逃犯其他國家或取消與港協議

香港一名法律專家提出警告,特區政府一旦通過修例通過與大陸移交逃犯協議,或令一些已與港府簽訂長期移交協議的國家重新審視協議。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資料圖片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資料圖片 DR網絡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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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香港政府有意修訂《逃犯條例》的近因,是去年一對香港年輕情侶在台灣旅遊期間,男友涉嫌殺死女友後潛返香港,而由於港台兩地沒有相關引渡安排,疑兇迄今仍逍遙法外。但港府的修例目標還包括司法制度被評為全球最差之一的中國大陸,此舉引起香港部分人士憂慮,一些在港沒有犯法但卻被北京視為觸犯大陸法律的人,包括涉嫌觸犯政治罪者,在新協議之下被引渡大陸。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在明報撰文指出,回歸前香港向國際社會強調中港兩地屬不同司法管轄區,亦沒有任何引渡安排,方令國際社會放心與香港延續引渡協議,他強調國際社會對中國司法制度缺乏信心,在未能保障大陸能有公平審訊前,不宜草率行事,否則一些已與港府簽訂長期移交協議的國家,可能重新審視目前的協議。

此外,曾經是基本法草委的香港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也在蘋果日報撰文指出,當年起草基本法曾與大陸法律專家就移交逃犯問題,達成多項保障移交者權利的原則,回歸以港府亦堅持這些原則,所以未能與大陸達成移交逃犯協議,李質疑港府今次借台灣一案修例根本是借刀殺人,真正原因是執行中共下達的任務。

陳文敏指出,1997年前不少透過英國與香港簽訂引渡協議的國家,擔心回歸後有關引渡協議可令逃犯被引渡回中國,故香港當時向有關國家遊說,強調在一國兩制下,中港兩地是不同的司法管轄區,亦沒有任何引渡安排,“國際社會才放心與香港延續引渡協議”。

陳文敏又指,回歸後,綁架富商李嘉誠長子和郭炳湘的張子強案,以及德福花園謀殺案引發中港兩地的刑事管轄權問題,政府更承諾就任何移送協議先諮詢公眾,批評港府今次提出修例前並沒有諮詢,而且中國和其他國家簽訂的引渡逃犯協議寥寥可數,“主要原因就是國際社會對中國的司法制度缺乏信心,法院不能獨立運作,所謂公平審訊和程序保障亦往往只是紙上空談”。

陳又以維權律師王全璋為例子指出,王被囚千多天,“其間與家人斷絕音信、指控的證據含糊不清、審訊時沒有律師代表”,並指憲法權利不獲保障的情況不局限於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

而李柱銘指出,有關保障移交者權利原則,回歸後港府仍跟從,回歸初期特區與中央曾研究移交逃犯協議,但基於內地死刑問題及對內地法制不信任,未有達成協議。他強調內地法制至今無改善,特區政府沒理由現在放棄堅守多年原則,直言明眼人都看得出,“台灣案件只是趁機全面修例的幌子,目的是要讓內地往後可名正言順地向特區提出移交逃犯要求”,形容此舉只為執行中共下達任務,“修例委實是借刀殺人,醉翁之意不在酒”。

事實上,作為這次港府修例目標對象之一的台灣,由於修例涉嫌削弱台灣主權地位,因此也向林鄭月娥政府說不。台灣陸委會專委黃廷輝亦表明,台灣政府絕不接受消滅國家主權的作為,政黨時代力量更直斥港府今後可能將台灣人被送到大陸受審,造成“李明哲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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