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治
學生領袖黃之鋒刑滿出獄 誓言續爭撤回「送中」例 促特首引咎辭職
因佔領運動而判刑的學生領袖黃之鋒服刑完畢,今(17日)早出獄。他在收押所外向傳媒表示,兩次上百萬人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的大遊行顯示,港人面對中國主席習近平和香港特首林鄭月娥的打壓時,不會噤若寒蟬,主催修例的林鄭月娥已沒有資格當特首,必須引咎辭職,否則,7月1日香港回歸紀念日前,會有更多人加入抗爭,爭取港人的自由和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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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是香港眾志秘書長的黃之鋒,精神奕奕地向等候的大批記者表示,他已服完所有與雨傘運動相關的刑期,但獄中仍有約二十名「政治犯」是因雨傘運動而仍在服刑。
他除了要求港府全面撤回修例外,更要求當局撤回把6月12日的衝突定為「暴動」的定性,以及不再拘捕和起訴當日行動中的抗爭者,因為檢控將會引起香港更大的反撲。
黃之鋒感謝市民上街抗惡法,遺憾的是,他當時身在獄中,無法與市民並肩抗爭,但日後會繼續爭取政府撤回修例。他相信,港人雖受打壓,但不會被滅聲,揚言要在迫使港府在2012年撤回洗腦的德育及國民教育科之後,「要贏得更徹底」。
迎接黃之鋒出獄的,是香港眾走常委羅冠聰。
黃之鋒在2014年佔領旺角期間違反禁制令,被控藐視法庭,於去年1月被判入獄3個月,服刑六天後成功申請上訴,保釋出外。法官5月中頒下判詞,將其刑期減至兩個月,黃之鋒實時入獄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