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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道政策:港人在16種情況下可申請來台居留

香港反送中抗爭日益升溫。台灣陸委會13日晚表示,依現行法規,港人在16種情況下可申請來台居留,政府也將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等相關規範妥善適當處理。

反送中示威者再度佔據香港機場離境大廳引發國際社會關注,導致營運再度癱瘓,2019年8月13號
反送中示威者再度佔據香港機場離境大廳引發國際社會關注,導致營運再度癱瘓,2019年8月13號 REUTERS/Tyrone S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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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台北中央社報道:就香港警方暴力驅離示威者,台灣民進黨發言人李問12日以新聞稿批評港警暴力,已是“未出動坦克的血腥鎮壓”。並指總統蔡英文與政府相關單位已明確表示,將會以人道救援的方式,給予個案上的協助。

對此,台灣大陸委員會13日以書面方式表示,政府關切香港的處境,對近來不斷的暴力衝突感到非常憂慮。而支持香港自由民主及人權保障是政府一貫的立場,也多次呼籲港府回應港人期待,讓香港早日回復平靜。

陸委會表示,對港人來台相關權益的保障,政府會依照“香港澳門關係條例”及相關規範妥善適當處理,港人有16種情況可以來台申請居留。

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也指出,陸委會尚未接獲需要個案處理的申請。若有相關申請,政府也會以人道精神,依現行法規為個案提供妥適的協助。

據「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第16條規定,港人在16種情況下可來台申請居留,包括:直系血親或配偶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具有專業技術能力並取得香港政府執業證書,或有特殊成就,在台灣有新台幣600萬元以上投資等規定。

另外,根據上述條例第17條規定,申請者得備妥包括居留申請書,香港或澳門永久居留資格證件,保證書文件等,向移民署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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