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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

馬來西亞前副首相安華被最高法院判有罪

馬來西亞最高法院作出終審判決,維持該國兩級下級司法機構早前的判決,判定馬來西亞反對黨領袖,前副首相安華被控性侵犯前男性助手的性侵最成立,必須監獄服刑5年刑期。安華不服馬來西亞地方法院判決,兩次上訴,最後上訴提交聯邦法院,這一判決被視為最高法院的終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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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華及其支持者今天對馬來西亞聯邦法院判決不滿,認為這是政治陷害。馬來西亞反對黨組織示威,在法院門前抗議。安華指責聯邦法院法官屈服於政治壓力,做出令國人恥辱的決定。

據報道,聯邦法院駁回安華的最終上訴。但安華2008年被指性侵一名男助手,馬來西亞高等法院卻在2012年曾判安華無罪,但又被上訴庭推翻,並判安華入監5年刑期。安華於去年3月入獄服刑。

安華批評當局判他坐牢有政治動機,目的是扼殺他的政治前途,阻止他繼續參政和參加兩年後的立法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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