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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治

控方指曾蔭權妻子收取李國寶35萬形同出賣港人對曾的信任

香港前特首曾蔭權涉嫌在任內收取利益一案10日開審,控方在開案陳詞中明白指出,曾蔭權本打算租住的深圳面積逾6700平方呎的東海花園三層豪宅,光是裝修費高達300萬元,又重金禮聘名建築師何周禮策畫工程,所有費用均由雄濤廣播公司股東黃楚標及其他關連公司支付,曾不費分毫;控方又在庭上披露,曾蔭權妻子鮑笑薇一早已收取雄濤的另一股東李國寶35萬元用作支付深圳房子的部分租金,而在政府批出雄濤公司的數碼電台牌照的申請之後,曾與妻子以及黃楚標和李國寶4人更一起在大陸度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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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官在庭上指出,作為特區政府最高級官員的曾蔭權理應對香港市民忠誠,但他卻出賣公眾對他的信任。

這也是案情首次曝露了曾蔭權的妻子也捲入這宗涉嫌貪污案。雄濤公司股東黃楚標,是深圳著名地產富豪,而另一股東李國寶,是香港東亞銀行董事局主席,曾兩次出任曾蔭權特首競選辦公室主任。

現年72歲的曾蔭權否認三項控罪,包括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兩項借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他昨日坐在犯人欄內,留心聽着主控官英國禦用大律師David Perry的開案陳詞。

主控官在開案陳詞中指出,原為政務司司長的曾蔭權,在2005年6月21日接替董建華成為行政長官,直至2012年6月30日卸任,在任7年,但曾蔭權在2010年起貪污至2012年下台。主控官指,曾蔭權作為香港最高級的政府官員,理應服務全香港人,而非利用公權謀取私利,但他在2010年4月考慮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後改名為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DBC)申請數碼聲音廣播牌照時,卻瞞住行政會議及全港市民,收受雄濤股東兼董事黃楚標的利益。該次申請由曾蔭權會同行政會議審批。

主控官指出,曾蔭權計畫在2012年中卸任後,入住由黃楚標旗下深圳東海集團有限公司持有、位於深圳福田東海花園的一個三層式豪宅單位。曾蔭權一邊與黃楚標商討入住單位的安排,一邊考慮黃的電台牌照,主控官形容二人,一個想住大宅,另一人就想得到牌照。

雄濤遞交申請後,2010年7月16日曾蔭權妻子鮑笑薇到東亞銀行總行收取一筆來自雄濤另一股東、李國寶的35萬元現金。幾個月後,即11月2日,曾蔭權會同行會在原則上批准雄濤的牌照;11月5日,政府開記者會宣布向雄濤及另外兩間公司發出牌照,同日傍晚,曾蔭權便與妻子到內地,同一時間黃楚標與李國寶也在內地。

控方指出,4人一同在內地度周末,出入境紀錄更加顯示曾蔭權夫婦與李國寶及後一同返港。主控官着陪審團想想在發牌後,4人先後身處內地是否只是巧合。

翌年,曾蔭權着手處理深圳單位的裝修設計,在2011年2月18日與由黃楚標旗下公司安排的建築設計師何周禮開會,商討單位設計,首次會議在禮賓府進行,曾氏夫婦及何都有出席。雙方在2012年1月18日最後一次開會。兩日後,曾蔭權會同行政會議在1月20日批准由李國寶的弟弟李國章出任DBC的董事兼主席。主控官指,為防止傳媒被操控,李國章原屬不合資格出任傳媒董事的人士,但DBC的申請最終獲批。

2011年2月,傳媒報道曾蔭權秘密游澳門及遊船河,深圳單位亦曝光,曾蔭權事後出席商台節目解畫。廉政公署在2013年調查本案時,取得深圳單位的租約、附加合約及租金收據。被告稱在2012年2月21日才簽下租約,業主亦在同日發出收取80萬元人民幣租金的收據。但控方稱,曾蔭權根本沒有支付過租金,80萬元人民幣中,部份是來自曾太收取李國寶的35萬元。

控方在開案陳詞中同時透露,曾蔭權與妻子早於2010至11年,已積極籌備於2012年6月離任特首後,入住雄濤廣播有限公司主要股東黃楚標名下的深圳東海花園豪宅。控方形容單位地理位置優越,為三層單位,設睡房、茶房、休息室、健身室、影音房、溫室、圖書館及空中花園等,裝修華麗,曾亦希望大宅設計要夠豪華。

控方指早於2011年2月,曾氏夫婦已在禮賓府接見何周禮,商討深圳大宅設計,雙方幾近每個月都會面,開會多達14次,但除了首次會議曾蔭權有參與外,及後僅曾鮑笑薇一人出席。控方指曾鮑笑薇更於2012年1月18日帶同風水師傅到深圳大宅睇風水,但之後傳媒揭發曾欲租住該豪宅後,曾為免與大宅扯上關係,即時叫停裝修,遭控方質疑如光明正大,曾根本毋須煞停計畫。

此外,控方指出,負責大宅裝修設計的何周禮是本案關鍵人物,控方指何收取的35萬元設計費非由曾蔭權支付,而是由黃楚標名下東海聯合(集團)有限公司分兩期支付,黃的公司先於政府公布發出廣播牌照前的一周,在2011年3月支付首期設計費,最後欠結則是直到曾在2012年6月底離職特首後一周才付款。

無獨有偶,曾蔭權於何周禮收取首期及政府公布發牌後推薦何授勳,卻未向行會申報何為其深圳豪宅設計裝修一事,推薦理由是因早於2009年曾參觀一座由何設計、位於北角的大廈,十分喜歡大廈設計,認為何對社會有貢獻。

控方指何周禮最終於2011年10月獲授勳,並向陪審團出示當日授勳典禮上曾氏夫婦與何的合照;直到授勳一刻,仍沒人知曾與何關係。控方指曾為私利濫用職權,以授勳作為何設計及裝修豪宅的回禮,強調重點非在於何應否授勳,而是曾應申報而非隱瞞兩人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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