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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

殺害巴黎華人兩嫌犯分別被判10年、4年徒刑

6月19日,巴黎北郊塞納-聖德尼省(Seine-Saint-Denis)“博比尼(Bobigny) 未成年人重罪法院”對襲擊張朝林一案進行宣判。搶劫並踢張朝林一腳致其死亡的一名嫌犯被判10年徒刑;同謀被判5年徒刑一年緩刑。涉案的第三名嫌犯作案時曾是初中生,只有15歲。2017年他被判5年徒刑;三年緩刑。

巴黎北郊張朝林遭暴襲致死事件一周年華人群體自發紀念
巴黎北郊張朝林遭暴襲致死事件一周年華人群體自發紀念 巴黎人報/Lylia Berthonne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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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朝林是旅法服裝商。2016年8月7日下午,他和朋友一道前往巴黎北郊奧貝維埃市附近一家餐館,參加朋友聚會。途中遭3名北非裔青年攔截,隨身背包被攔路搶走,練過拳擊的一名兇手毒打張朝林,並朝他胸部狠踢了一腳。張朝林當即倒地,腦部撞上矮牆。同行的一名男子也受了輕傷。

 

幸好有華人見狀報警。49歲的張朝林被送入醫院急救。8日下午,張朝林傷勢惡化,主治醫生向家屬發出病危通知書。之後,張朝林一直處於深度昏迷狀態。5天後,他終因醫治無效而身亡。事件震驚了當地華人社區,市長譴責這是一起“卑劣的種族歧視罪行”。

 

案情發生後,三名涉案者一直逍遙法外18天之久。2016年8月29日,警方通過作案現場的錄像監視攝像機發現,三人去現場試圖砸攝像頭才把作案者緝拿歸案。2016年,三名作案人的年齡分別為19歲、17歲、15歲。

 

三嫌犯因“暴力搶劫致死”而遭起訴。在起訴書上,預審法官在立案前以“種族歧視性攻擊”加重對涉案人的懲罰,因是“實際或假想的民族或國家歸屬感”而導致的襲擊罪行。

 

博比尼(Bobigny) 未成年人重罪法院做出上述宣判之後,嫌犯律師們表示,作案人當年實施搶劫並沒有預謀殺人。而法官重判的目的是給針對華人的襲擊留下一個可尋的判例。律師表示了他們的不滿。一名原告律師在宣判之後表示,這個判決對這個案子的受害者親屬和其他受害者來說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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