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問主要內容
要聞分析

英國脫歐重新公決是否可行

發表時間:

英國脫離歐盟之日迫近,然而在英國有關就英國脫歐再舉行一次全民公決的提議越來越多。儘管英國首相特蕾莎梅排除了這種可能性,但是在英國國會對首相與布魯塞爾達成的脫歐協議充滿敵意的背景下,這種想法日復一日擴大地盤。

12月17日,倫敦,反脫歐示威者高舉歐盟與英國的旗幟在國會門前示威。
12月17日,倫敦,反脫歐示威者高舉歐盟與英國的旗幟在國會門前示威。 路透社
廣告

哪種力量居於上風

英國首相特蕾莎梅始終反對再就英國是否脫歐舉行一次全民公決,她認為那樣做的結果將消蝕掉英國人民對政治體制及英國民選代表的信任,“背叛人民的意志”。她表示,第二次公決不但不可能使英國往前走,反而使得國家需要團結的時候更加分裂。特蕾莎梅周一宣布,英國國會將於1月14日將對她與歐盟達成的脫歐方案進行表決。

在英國國會,許多保守黨議員亦反對重新公決,支撐特蕾莎梅內閣在國會保持必不可少多數的北愛爾蘭統一黨也是如此想法。然而,現在已有少數保守黨議員表態支持對英國是否脫歐重新進行公決。

至於反對黨 英國工黨的態度是,如果政府不能滿足工黨提前舉行大選的要求,不排除支持重新舉行全民公決。

其他的反對黨比如自由民主黨,以及志在脫離英國獨立的蘇格蘭民族黨,一直堅決反對英國脫歐,當然支持進行新的全民公決。

數月以來英國民間進行的“人民投票”運動,通過各種各樣的活動在英國全境說服選民要求政府再組織一次全民公決,目前得到了工黨出身的英國前首相布萊爾以及保守黨出身的前首相梅傑,以及倫敦市市長薩迪克.汗的支持。

決定權在誰手中

首先應由英國政府作出重新舉行公決的決定,政府開放綠燈後,國會應對新公決通過一項新的框架性法案。

這一框架性法律最重要的是應明確公決提問的問題是什麼。新公決投票日期並不一定非要寫在法律上,日期可以隨後確定。

公決提問的問題會是什麼

提問題的方式很多,可能性很多,但沒有達成共識。

一個假設:提出的問題將在首相特蕾莎梅辯護的脫歐協議與經濟界人士害怕的沒有協議硬脫歐之間作出選擇。

但是一些反對脫歐的人士希望應提出撤銷脫歐進程的問題,還有一些人希望在公決時向選民同時提出三種選擇:在與歐盟達成協議的情形下脫歐?在沒有任何協議的情形下脫歐?不脫歐?

什麼時候舉行

根據倫敦城市大學的學者,組織這樣一場全民公決,最短也需要二十二周。

也就是說,假如政府在周一作出舉行新公決的決定,新公決最早也必須等到2019年五月底才能舉行。

但是如此長的期限將會對英國是否舉行歐洲議會選舉造成問題,歐洲議會選舉投票將於5月23開始。如果那時候英國還是歐洲聯盟的成員,是否應該選出新的歐洲議員?

這一日期同時牽扯到推遲英國脫歐的日期,英國預計在3月29日正式脫歐,如果是這樣,就必須要獲得歐盟領袖的同意。

無論如何,英國國會1月14日就英歐達成的脫歐方案表決至關重要,如果方案通不過,英國將陷入一場政治危機。

瀏覽其他章節
頁面未找到

您嘗試訪問的內容不存在或不再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