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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爾“中國婚禮”案再次開庭 四名主犯被要求加重刑期

一度引發極大反響的法國圖爾“中國婚禮”貪腐案在2016年一審宣判之後,周三在奧爾良上訴法庭再次開庭,上訴律師提出對韓麗芳等四名主犯加重刑期。

法國圖爾市長因捲入中國人集體婚禮案被立案偵查
法國圖爾市長因捲入中國人集體婚禮案被立案偵查 圖片: 網路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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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組織中國人到圖爾舉辦浪漫婚禮,趁職務之便“非法牟利”和“同謀窩藏公款”,被稱為圖爾“中國婚禮“貪腐案在2015年10月在圖爾刑事法庭開審,2016年1月宣判,前圖爾市市長讓·熱爾曼(Jean Germain)的情人、婚禮項目負責人台灣籍華裔韓麗芳被判30個月監禁,其中12個月實刑. 她被指在2007-2011年,利用組織中國人前往盧瓦河城堡等舉行浪漫婚禮,貪污公款75萬歐元,此外自己還另從每個婚禮收受3000歐元費用,被指共謀犯有非法牟利和挪用公款罪的 圖爾市長熱爾曼在原定開庭日期前開槍自殺。

在周三奧爾良上訴法庭舉行的庭審,韓麗芳出席了庭審。法庭律師提出,前圖爾市市長為韓麗芳虛設工作崗位,以圖長期獲利,鑒於其作案動機惡劣,提出對四位案件主犯加重刑期的要求,其中韓麗芳的刑期由一審的30個月監禁延長至36個月監禁,圖爾市長辦公室主任由此前15個月監禁延長至24個月監禁、5年不得從事公職;圖爾旅遊推介辦公室負責人由10個月監禁延長至15個月監禁、5年不得從事公職。 同時對同樣參與案件的韓麗芳的丈夫提出判處12個月監禁。

上訴法庭律師同時也要求確定一審有關經濟賠償的判決,包括四名主犯向圖爾市賠償50萬歐元經濟損失及3萬歐元的名譽損失費用。其中韓麗芳及其丈夫須向圖爾市賠付10.2歐元,及向地方旅遊推介機構賠償12萬歐元。

奧爾良上訴法庭預定在1月30日宣布上訴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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