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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尼西亞法庭判八名台籍毒販死刑
八名台灣嫌犯周四(4月26號)被印尼雅加達南區法院判處死刑,法官稱他們被指控走私了一噸冰毒到印尼的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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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新社報道,8名台嫌於2017年7月印尼警方的突檢行動中落網。在台灣警方通報下,印尼警方當時查獲約一噸來自中國大陸的冰毒(也稱甲基安非他命),分裝在50個箱子內,總值據傳約1億4400萬美元。
當時嫌犯試圖將毒品從印尼首都雅加達西方約125公里的安亞海灘運上岸,其中部分負責接應的嫌犯在岸上被捕,其他嫌犯則在接近新加坡海域的疑似運毒船上遭到逮捕。疑為這個毒品走私網首腦的嫌犯,在與印尼警方交火時遭擊斃。
印尼主審法官Haruno Patriadi宣判時表示:“被告共謀與走私毒品罪名,罪證確鑿,已超出合理懷疑範圍,因此判處他們有罪。”
印尼部份禁毒法令堪稱全球最嚴格,包括攜帶5公克以上毒品可被判處死刑。近年來已有11名台灣人因走私毒品在印尼被判死刑。法新社報道,目前有幾十名被判處死刑的毒販,包括法國人塞爾日·阿特拉維(SergeAtlaoui)都在等待執行死刑。
另據中央社報道,台灣外交部周四晚間證實了八名台灣人被判死刑的消息,外交部發言人李憲章指出,公設律師正研議上訴事宜,台灣駐印尼代表處將與印尼相關單位聯繫,適時提供涉案台人協助。
台灣外交部還提醒表示,運輸、持有、販賣、製造、使用毒品在東南亞國家屬重罪,最重可判處死刑,再次呼籲民眾切勿抱持僥倖心態赴海外從事不法行為,以免觸犯當地國法律,不僅斷送個人前途,更嚴重損害台灣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