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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與社會

胡平:昆明慘案西媒為何未用“恐怖襲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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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昆明慘案發生後,一些西方媒體沒有在第一時間將這一事件說成“恐怖襲擊”,而是謹慎地使用“暴力”“殺戮”等字眼。這個情況被中國官方媒體指責為是在恐怖主義問題上搞“雙重標準”。本次法廣《人與社會》節目邀請《北京之春》雜誌主編胡平先生談談他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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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來了”的現實版

法廣:昆明慘案發生後,中國官方媒體批西方媒體沒有使用“恐怖主義”這個詞來界定昆明的慘案。您怎麼看這個現象?

胡平:是的,中國的傳媒指責西方主流媒體在關於中國的恐怖襲擊問題上搞雙重標準,別有用心。那麼事實上,這正好是童話“狼來了”的一個現實版。因為多年以來,中國政府多次對外宣布維族人搞恐怖主義的消息 。但是這些個消息仔細分析就可以看出基本都是站不住腳的。別人上當上多了,自然就留個心眼兒,就不肯輕易地相信。就拿最近一個例子,2月14號,官方發布消息說新疆阿克蘇地區烏什縣發生了一起暴力恐怖事件。當時法廣對這個也有報道,法廣,我看還引的是法新社的消息,說:中國官方宣布,有11個人在新疆發生的恐怖襲擊中喪生,8名恐怖分子當場擊斃,另外3個人是引爆自己身上的炸藥,爆炸身亡。那麼,一看這個消息就很奇怪了。你想,昆明事件,就5個人,手持刀具(原始的工具),居然可以造成那麼多人傷亡,而阿克蘇烏什縣的所謂恐怖襲擊事件,有十幾個人,還開着車,據官方說,上面還有爆燃裝置,還有刀具,結果他們對別人到沒有造成傷亡,自己到全都死了。其中也提到有兩個過路人和兩個警察受傷。按照這個報道,這4個受傷的人都是那3個所謂恐怖分子最後引爆自己身上炸藥被傷害到的。單看這個數字顯然不是一個恐怖事件。且不說這次襲擊的目標是警察。我們知道,恐怖襲擊的定義之一是針對平民,針對警察當然就不算。

楊佳襲警不算恐怖襲擊

胡平:像當年的楊佳,就是一個人拿着刀進入公安局殺死六個警察,殺傷四名警察。老百姓當然都稱讚是他大俠,連官方雖然把楊佳判處死刑,也沒有給他扣恐怖主義的帽子。那麼同樣道理,新疆阿克蘇烏什縣的事件,既然是襲擊警察,那麼,顯然就不屬於恐怖襲擊。更何況,從傷亡數字對比來看,顯然和我們所知道的恐怖襲擊根本是兩回事情。像這種事情,要是查一查過去幾年中共官方公布的“新疆維族人的恐怖襲擊”的消息,那是比比皆是,自然就會引起別人的質疑。所以,我今年一月份寫過一篇文章,呼籲國際社會給中共的反恐打引號,表示質疑。上次阿克蘇事件出現之後,法廣的報道對恐怖分子就打了引號,我覺得做的完全正確。事實上,按官方的報道來看,都根本不是恐怖襲擊,根本不是恐怖分子。

官媒壟斷報道令人生疑

胡平:這次昆明事件,從現在了解的情況來看,確實應該算是恐怖襲擊。但之所以西方媒體,不只是西方媒體,其他很多人,包括國內很多人,開始都對這個事情抱很大的懷疑和保留,尤其是在事件發生之後,據說當局下令所有媒體都不能報道,都要聽新華社的統稿。至少在長達二、三十個小時之內,都沒有更多的消息披露。而後來披露也都是以官方的報道為準,或者全是官方的一面之詞。這就和當年西方發生的恐怖事件完全不一樣。西方不要說9.11事件,包括波士頓那次恐怖襲擊事件,發生之後,特別是9.11,情況那麼危急,但是他並沒有限制新聞自由。不要說美國本國的媒體,其他國家媒體的從業人員也蜂擁而入來採訪。那麼各種視角,就對這個事情全貌有一個相對比較準確的報道。而你現在遇到這種事情,總是官方一家壟斷,信譽本來就不好,那麼這種情況下,別人只能保留。我想這也是非常自然的。它正好證明了你官方媒體缺少公信力,同時也反過來證明了中國政府所宣布的,在此前發生的維族人做的所謂恐怖襲擊活動,大多數是根本站不住腳的。

漢人襲擊平民不算恐怖襲擊?

法廣:現在有一個漢族人和維族人的區別:漢族人要是襲擊了平民,造成的損失也挺大的,比如去年6月廈門公車縱火案,造成47人死亡,這個他就不給它界定為恐怖襲擊,但是一旦涉及到維族人,就變成恐怖襲擊。您怎麼看?

胡平:我覺得這確實是很大的一個問題。實際上對大多數居住在漢區的漢人來說,他們所能感受到的,更多的是像廈門公交車爆炸案這一類事件對他們的生命和安全造成更大的威脅。因為畢竟在漢族人居住地區,維族人相對比較少。而這次昆明事件是我們聽到的第一例在漢人地區發生的這種暴力襲擊事件。奇怪的是,官方只要是漢人做的,他就一律不用恐怖襲擊,就像我們剛才提到的楊佳,也是襲擊警察,而且殺傷那麼多,就不說是恐怖襲擊。而同樣是襲擊警察,打派出所之類的,要是維族人,就一定要給按上個恐怖襲擊。

兩個雙重標準

胡平: 那麼這裡有兩個雙重標準:第一,假如針對平民的傷害就是恐怖襲擊的話,那麼在漢人地區發生的也應該算作恐怖襲擊;第二,如果針對政府和警察的襲擊不算恐怖襲擊,那麼同樣,維族人做出的這種事也不應該算作恐怖襲擊。所以從哪一邊談都談不上。當然對恐怖襲擊的定義本來就比較麻煩,有很多爭議。

這且不管,其中還有一條,就是說恐怖襲擊要有政治訴求。廈門公交車爆炸案沒有什麼政治訴求,所以就只能把它定為“反社會”諸如此類的惡性刑事案件。問題是,我們多看到現在維族人的一些類似襲擊事件,也沒看到什麼明確的政治訴求。都是後來官方披露,比如發現哪裡有什麼旗子,哪裡有什麼標記。這就比較讓人很費解:如果他們有政治訴求,那他們一定要自己努力地顯示出來,而不是等官方後來去發現。因為他怎麼知道官方發現了會不會公布呢?(如不公布)就達不到目的了。這個政治訴求一定要表達出來,像我們以前知道的各種恐怖襲擊,包括劫機,犯案的人一定要宣布他的目的是什麼,因為這樣他的行動才有意義。否則人們就把這個事情跟一般的刑事案混為一談了。也就是,真正搞恐怖襲擊的人,一定會努力顯示,讓儘可能多的人知道他的目的。否則他的行動就失去了意義。而我們看到中共當局公布的各種所謂維族人的恐怖襲擊活動,極少看到有這麼一種狀況。 包括髮生在新疆地區的很多所謂恐怖襲擊案,都發生在很偏僻,根本別人注意不到的地方,也沒見他們當事人搞個什麼錄像放出來。看不出他們做那些事情有吸引媒體注意,彰顯什麼目的的意義在裡頭。要是因為這些人也許他們信宗教,那這個也不能說他們信某種宗教,或者不管這個宗教你贊不贊成,把它談到是有什麼政治目的,政治訴求。那都是官方後來的說法。而犯案的人,他們那裡沒有把這一點凸顯出來。所以也很難說那個就是。

因此總的來說,現在中國政府的一個問題就是,他自己在界定什麼行為算恐怖襲擊上沒有一個明確的標準。而且常常是因人,尤其是因族群而異,這一點其實倒是很大的問題。

警惕國家恐怖主義

法廣:您提到“國家恐怖主義”,而昆明事件發生後,習近平說“要把囂張的氣焰打下去,要嚴厲鎮壓”。那麼,現在中國對維族的社會衝突的暴力鎮壓,會不會造成暴力升級?

胡平:問題在這裡:習近平這句話根本毫無意義。因為說這話的意思,好像以前沒有堅決打擊似的。我們知道,長期以來,中國政府對維族人的活動,特別是對他們稱之為“暴力恐怖襲擊”的活動,鎮壓的非常嚴厲。用王樂泉當年的話就是“一露頭就打”,“不露頭也打”;那麼,我們現在擔心的是,在過去這麼多年間,中國政府正是以“反恐”的名義,去踐踏維族人的基本人權。把維族人的一 些很正常的活動,包括他們的宗教活動或者其他一些活動,或者一些和平的抗議,和平的反抗等等,統統打成“恐怖”活動,而且採取幾乎是先發制人的手段。因此,這就是為什麼過去出現的那麼多所謂恐怖襲擊中,“恐怖分子”幾乎都是當場被擊斃,甚至包括一些女性和小孩,都被說成是恐怖分子。而那些所謂恐怖分子,到頭來,他們倒是對別人,尤其是對普通民眾,沒有造成多大的傷害。所以這就不能不讓人擔心,中國政府在反恐的名義下,踐踏人權。這一點我覺得是比少數所謂真正恐怖分子進行的恐怖活動還要嚴重得多的問題。因為它是以國家的名義,以政權的力量去進行的。它所造成的危害也遠遠要比個別的恐怖分子所能造成的危害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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