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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繞馬航MH370班機的司法訴訟與賠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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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馬來西亞方面的公布的消息,本周馬來西亞政府將發布失聯客機馬航MH370的事故報告。該報告目前已經提交給國際民航組織,但是尚未向公眾公開。由於目前在澳大利亞西部對該客機殘骸的水下搜索沒有任何結果,因此尋找生還人員的希望已逐漸變為如何善後的問題。是否會有很多針對馬航的司法訴訟?如果要進行賠償,那麼馬航又將以什麼標準向遇難者家屬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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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來自美國、英國和中國的一些律師事務所與遇難者家屬進行了接觸。根據《蒙特利爾公約》的相關規定,遇難者家人可以在乘客買機票的國家、航空公司所在地或飛行最終目的地提出控告。由於馬航MH370的飛行路線,針對馬航的訴訟大都會出現在中國和馬來西亞法庭。美國乘客的家人也可以在美國控告馬航。儘管在美國法庭起訴有收到高額賠償的可能,但據悉大部分律師對在美國起訴並不看好。和韓亞空難不同,此次馬航飛機的航線並不涉及美國,機上乘客也以中國乘客為主,有被美國法院以不方便管轄原則駁回的危險。

據悉按照美國律師協會的規定,在發生空難的45天內,美國律師不得主動接觸遇難者家屬。這個45天的時限1996年由美國國會通過,目的是為家屬在災難後提供個人空間。馬航客機失蹤已超過45天。這意味着遇難者家人可以聘請律師到美國法庭提起起訴。據報道有的律師甚至在吉隆坡當地報紙登廣告邀請乘客家屬與其會面。為此馬來西亞律師協會4月14日已向家屬發出提醒。該律協委員會主席指出,馬來西亞有法律禁止律師向家屬兜售業務或慫恿家屬起訴,這些海外律所的行為將會受到調查。

馬航失聯客機乘客家屬可主要通過兩個途徑得到賠償:一是商業保險,包括通過乘客本人購買的或航空公司、旅行社等代為購買的航空意外險理賠。鑒於中國保監會已下發通知要求各保險公司立即啟動應急機制排查承保情況,估計從保險公司獲得理賠的時間上會有保障。但如果此次事件定性為恐怖襲擊,保險公司則有可能依據免賠條款不承擔賠付責任;另一個途徑是責任方賠償,即根據相關國內法及國際法規定,發生事故的航空公司應承擔賠償責任。鑒於目前並不能確定該起事件的真正事故原因,因而飛機製造商、航空公司等多個責任主體都可能成為索賠的對象,從而導致可能會在不同國家進行索賠。 而且因不同國家的法律規定不同,也將導致賠償金額的不同。

航空法專家認為,一旦賠償機制啟動,《蒙特利爾公約》將成為此次航空事故的法律賠償依據。《蒙特利爾公約》第21條確定了承運人對旅客運輸實行"雙梯度責任制度"。不論航空公司有無過錯,都要承擔第一梯度的賠償責任限額。大約為每名旅客112萬元人民幣左右、每公斤貨物180.44元人民幣左右。如果馬航不能證明航空公司本身、其受僱人、代理人對這起事故沒有過錯,或者他們不能證明,飛行員沒有參與劫機,對劫機事件的發生沒有任何過錯。那麼,馬航還將承擔第二梯度的賠償。這一賠償將是無上限的。美國里貝卡律師事務所律師凱利根據自己的經驗估計,家人可能得到40萬到300萬美元的賠償。但那將是一個漫長的過程,也許兩年之後才能拿到賠償。

當然這一切都會視搜索工作的進展而發生變化。但據路透社報道,一名美國國防高官表示,對馬航失聯航班MH370的搜索很可能會持續數年。這位拒絕透露姓名的官員表示,美國海軍深海潛航器對印度洋進行的兩周搜索毫無結果。他說,對馬航MH370的搜索現在進入了一個更為艱難的階段,即需要在據信客機墜毀海域附近進行更大面積的搜索。這名美國官員表示,馬來西亞現在必須決定如何推進搜索行動,包括是否利用更多的深海潛航器,但在未限定的區域內進行搜索可能會持續數年。

目前深海潛航器“藍鰭-21”已完成搜索水下核心區域超過95%的部分,但尚沒有任何發現。這一水下核心搜索區域是根據4月8日拖曳聲波定位儀發現疑似信號而畫出的半徑為10公里的圓形搜尋區域。澳大利亞總理表示,要堅持繼續搜索,努力弄清真相,除非已竭盡人力所能做到的一切努力,否則不會停止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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