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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光武律師看聶樹斌案重審決定的意外與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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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8日,中國最高法院宣布重審21年前結案的聶樹斌姦殺案。此時,聶樹斌已被執刑處決21年。如果說十餘年來一直不遺餘力地為聶樹斌案複查而努力的家人以及為不平而鳴的媒體人、法律人終於看到了一線翻案的希望的話,這十餘年間,冤案終將昭雪的堅定信心也不斷受到來自遠超出法律範疇的種種阻力的挑戰與磨難。如何看最高法院這項姍姍來遲的重申決定?聶樹斌案複查為何拖延十一年始終難有推進?山東刑辯律師陳光武先生自2012年起就開始介入為聶樹斌翻案的努力,在2016年4月因為圍繞此案的一些非議而解除代理委託。他接受了我們的電話採訪。

聶樹斌生前照片
聶樹斌生前照片 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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聶樹斌案發生在1994年至1995年。1994年9月,尚不滿20歲的河北工人聶樹斌被石家莊公安局橋西分局指控強姦殺人罪名。次年4月,河北省高級法院終審判決他死刑,並迅速執行。但10年之後,2005年涉嫌多起命案的王書金在河南被捕,其供詞顯示他才是聶案的真兇,王書金本人也供認不諱。但聶樹斌家人以及律師提出的複審申訴卻始終得不到回應。2014年,最高法院決定轉由山東高級人民法院複查,但所謂複查卻一再延期。2016年6月8日,最高法院宣布重審決定時,已是山東法院第四次延期期限結束前夕。

對爭取聶案複查的艱辛深有體會的陳光武先生對最高法院的重審決定多少有些感到意外:

 

13:02

2016年6月24日公民論壇:陳光武談聶樹斌案重申

瑞迪

 

 

 

 

文字謄寫待續

聶樹斌在他風華正茂的年紀被無辜剝奪了生命,喪子之痛也粉碎了他父母的正常生活。聶樹斌案,正如此前的呼格吉勒圖案,還有更多其他冤案無疑是司法屈從於政治需要時釀就的個人及家庭悲劇,但這些案例也凸現出死刑判決的不可逆轉性,人死不能復生,奪走生命的手並無重塑生命之力。中國是否應該重新掂量維持死刑判決的必要性,考慮走出寧可錯殺不可放過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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