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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進學律師:上海靜安法院受理江天勇指控“澎湃新聞”侵犯名譽案

失蹤已經44天的北京著名維權律師江天勇的律師陳進學周三向本台透露,在北京朝陽區法院以及廣州越秀區法院拒絕立案之後,上海靜安區法院接受了江天勇父親對上海媒體澎拜新聞網侵害個人名譽的起訴,他們已經收到靜安區人民法院的受理通知書。

中國北京維權律師江天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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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廣: 您能解釋一下為什麼同一個起訴,北京朝陽區法院卻拒絕受理呢?他們提出的理由是什麼呢?

陳進學律師: 朝陽區法院說是主體不合格,提出起訴的應該是江天勇本人,而不應該是他的父親。但是,我們提出的理由是,如果江天勇的名譽受到侵害,那麼,他的父親的名譽也自然受到侵害。而且,他們告訴我們江天勇被關在哪裡的話,我們自然希望由他本人來提出上訴。此外,法院還說江天勇案還在審理過程中,倘若立案受理侵害名譽案,將會幹涉法律。應該說,他們所陳述的理由都是十分荒唐的。

法廣: 那麼上海靜安區法院接受受理之後,下一步的程序應該怎麼走?

陳進學律師:靜安區法院雖然已經接受審理,但這只是第一步,他們完全可以在正式開庭審理之前再提出種種理由,例如主體不合格等等理由再將起訴駁回。如果一切進展順利的話,按照我此前的經驗,法院很可能在一個月內開庭審理。

法廣:
請您介紹一下江天勇為什麼要指控澎拜新聞網侵害個人名譽。

陳進學律師:首先,澎拜新聞網的新聞稿說江天勇的律師執照被吊銷,這是完全違背事實的。江天勇是因為參與維權活動之後,沒有找到能夠與他合作的律師事務所而被迫在六個月後註銷律師執照,註銷與吊銷,雖是一字之差,但卻事關重大。吊銷是因為違法活動而被吊銷。其次,報道指控江天勇泄漏國家機密,非法持有國家機密,這些指控在沒有受到法院審判之前,新聞媒體沒有任何權利做輿論審判,這也是違背中國自己的法律的。再次,澎拜報道說,江天勇接受境外資金,受理維權案件等等,這些行為本身並不違法,中國政府就接受許多境外資金支持,江天勇即使註銷了律師執照,作為公民也有權利代理法律案件,這並不是違法行為。所以據於上述原因,我們認為上述新聞媒體侵犯了江天勇的名譽權。

今年45歲的江天勇曾代理過陳光誠案、高智晟案、艾滋病感染者維權案件等,後加入艾滋病人維權機構“北京愛知行研究所”,任法律項目協調人。

今年11月中旬,江天勇赴長沙看望維權律師謝陽的妻子,後試圖探望謝陽遭到看守所拒絕,在返回北京途中失聯。2015年7月9日前後,中國當局突然大規模拘捕、傳喚大批維權律師及其家屬,被稱為“709事件”,謝陽律師被拘押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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