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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運人士劉少明判刑4年半

中國勞工維權人士劉少明兩年多前因發表追憶「六四事件」文章後一直被關押,昨(8日)晨在廣州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成,判監四年半。劉已表明上訴,重申自已無罪。在香港,香港職工會聯盟聯同多個團體的十多名代表前往北京駐港機構前請願,要求釋放劉少明和欲到國外就醫而未如願的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

中國勞工維權人士劉少明資料圖片
中國勞工維權人士劉少明資料圖片 DR網絡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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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因八九民運而入獄的勞工維權廣東人士劉少明,2015年5月底在海外網站發表題為《我到北京聲援並參與「六四」民主運動經歷》的文章,四天後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將他刑拘;其後改控他「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檢方起訴書的指控證據包括劉的三篇「六四」回憶文章,以及討論民主憲政的言論。不過,判決書未有提及雙方在庭上就六四事件的辯論內容,只提及民主憲政、轉型的言論。

現年59歲的劉少明,原江西鋼廠工人,1989年往北京聲援學運並加入北京工人自治聯合會,同年11月,在珠海市被捕入獄,以“反革命宣傳煽動罪”判刑一年;劉出獄後,一直關注珠江三角洲的勞工事務,曾組織「工維義工」團隊,協助工人維權,曾介入珠三角十多宗勞工維權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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