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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顛覆政權罪”卻又拒絕自我辯護的吳淦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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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44歲以“超級低俗屠夫”的名號在互聯網上,得到大量網民關注的中國大陸著名維權人士吳淦,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於本周一在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了閉門審理。在此之前,同樣在吳淦曾熱衷於進行維權活動和發表個人觀點的網絡上,還流出他本人所書寫“開庭前聲明”的文章。他在文章中宣稱在庭審開始之前,就被告知此次審理“只是一場過場和為了判其有罪的鬧劇”。吳淦也因此決定將不對自己的“所言所行進行辯護”。吳淦還在該聲明中進一步表示:“無罪的人無需為自己辯護”。

網名“超級低俗屠夫”的中國大陸維權異議人士吳淦資料圖片
網名“超級低俗屠夫”的中國大陸維權異議人士吳淦資料圖片 DR網絡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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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天津二中院官方微博發表的相關信息顯示,此次吳淦被控“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的一審案件因涉及國家機密,該法院決定依法而不公開開庭,最終結果也將擇期宣判。同樣在聲明中,院方宣稱在周一庭審中“被告人及其辯護人依法享有的各項訴訟權利得到充分的保障”。

但就在此案進行庭審時,天津二中院的門口卻警備森嚴,不但有前來採訪的記者遭到了不明身份男女的騷擾和糾纏,同時另有多名來自歐盟和美、德等國在法院前的外交官們,也被便衣人員限制自由活動,迫使他們不得不提早離去。

同樣在周一還有近20名從外地前來圍觀和聲援吳淦的公民,遭到了政府安保力量的抓捕,並被帶到了附近的派出所處理。事實上,在“十九大”即將召開的背景之下,對於吳淦案件的審理被當局視為敏感事件。在一審開庭之前,多名內地知名維權、異議人士、“709案”涉案家屬和律師都遭到了相應的警告,要求他們不要前往天津對這一個非公開庭審的案件進行圍觀或發聲。

更值得一提的是,自吳淦於2015年5月27日被因涉嫌“尋釁滋事罪”和“誹謗罪”遭到福建警方逮捕以來,他的父親、現年68歲的徐孝順也被牽扯到這一事件當中。他一度遭到刑事拘留長達一年零七個月之久。徐孝順自2015年6月25日被因“”涉嫌侵佔罪”而被警方刑事拘留,直至今年1月19號獲得取保候審。徐孝順本人自吳淦被抓後,就經常通過網絡平台介紹兒子案件的經過和內容。特別是自今年5月以來,他則進一步通過網絡發聲,堅持吳淦在這一案件中的清白,並要求法庭將其“無罪釋放”。

與此同時,徐孝順還同時藉助推特平台多次為“709案”其他涉案人員進行過呼籲和關注。他並在此案開庭前,向外界公布了上文所提到的吳淦“開庭前申明”的文稿。然而消息顯示,徐孝順於8月11號吳淦案庭審前,就被國保帶回了老家福清,目前人身和繼續就此案發聲的活動也遭到限制。

來自於福建福清,以眼鏡、光頭和一把大鬍子形象特徵示人的吳淦,網稱“超級低俗屠夫”。他在此次庭審之前,已經遭到羈押長達近27個月之久。吳淦也是外界所統稱的2015年全國“709維權律師大抓捕事件”中,最早於當年5月末就被警方逮捕,但卻是最後幾個尚未遭到釋放或被判刑的“709”涉案維權人士之一。

“屠夫”吳淦的名字以及他的維權活動,最早於2009年曾經引發全國熱議的“鄧玉嬌事件”而被網民們所認知。此前他曾有過當兵,從事廈門機場安檢人員職位等工作經歷。他自2008年開始活躍於各個維權網站和論壇後,曾相繼親身呼籲和涉入了多個,發生在全國各地的知名社會糾紛和其他相對不知名的維權事件中去。除了參與調查鄧玉嬌案,他還曾經同樣聲援過福建網民案,浙江錢雲會事件和瀋陽夏俊峰案,等近年來發生在中國的著名社會案件。

而也正是吳淦對維權活動的參與,及其所書寫的諸如“被拆遷征地戶維權寶典”等文章,成為了日後檢方對他起訴書中所提出的“十二項指控”內容。但吳淦曾自己宣稱,在他維權生涯中有過遭到被騷擾、軟禁、恐嚇和刑事拘留的不同經歷。由於長期從事這一活動,以及出於對自己個人未來情況的擔憂,吳淦還曾於2012年7月錄製了一份自我介紹的視頻。在視頻中,他並預言如果有一天被以“莫須有”的罪名抓起來,將不會自殺,且將堅持自己始終都是清白的內容表態。他還揚言:“我愛這個國家…我們的行為是為了讓這個國家變得更好,其他我本人並沒有太多的什麼抱負。”

根據中國相關法律規定,被判有“顛覆國家政權罪”的犯人,如若是主犯將會面臨十年以上至無期徒刑的監禁,而“積極參與者”也將被處於三年至十年的有期徒刑。對於這一漫長且很可能即將到來的牢獄刑罰,吳淦則在他書寫的“開庭前聲明”中,提前做出了自我辯護。吳淦在文中堅持高舉憲法賦予的公民權利、言論自由和普世價值,並稱“自己知道將被判重刑,但不為自己的所作所為而後悔。”吳淦還提出民眾和律師們對他案件的聲援和辯護,是其認為“最好的審判”。

除此之外,他還在文章中揭露自己之所以到現在還遲遲身處獄中,是因為他拒絕認罪或上官方媒體露面否認自己的清白。法國報紙《世界報》在報道這一事件中採訪了人權組織、國際特赦於香港的研究員潘嘉偉先生,他在受訪時表示:“當局使用顛覆罪非常隨意,它往往是壓制言論自由和公民和平集會權利的手段,其法律內容也違反了相關的國際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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