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問主要內容
中國/政治

梁振英涉利益衝突悄悄出任一帶一路大灣區公司董事

網媒香港01報道,在任時不斷推廣“一帶一路”及粵港澳“大灣區”的前特首梁振英,卸任至今才短短兩個月,卻以全國政協副主席之身,涉嫌悄悄出任兩間以一帶一路及大灣區為名的公司董事;有立法議員質疑,如有關公司屬商業性質,梁有機會涉及利益衝突。

圖為香港前特首梁振英
圖為香港前特首梁振英 路透社照片
廣告

報道指出,涉事公司名為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香港中心有限公司及大灣區香港中心有限公司。查冊顯示,兩家公司屬擔保公司,由薛馮鄺岑律師行的合夥人薛建平、與該律師行另一位律師梁秉釗在今年7月4日及6日成立,同時出任董事,註冊地址為律師行的中環置地廣場辦公室。

報道又指,梁振英則至本月1日才加入兩間公司出任董事,梁秉釗在同日辭任。薛建平與梁振英甚為稔熟,梁過去多次向傳媒發律師信,亦是透過有關律師行作法律代表;梁振英在任期間,亦有委任薛建平作首長級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委員和空運牌照局成員等公職。前任特首辦公室及薛建平至11日深夜仍未回應傳媒查詢。

此外,曾競選特首的前香港財政司長曾俊華,則被指出任香港大學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客席教授。

港大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的網頁顯示,曾俊華出任該系客席教授,但未有公布任何詳情,而負責規管問責官員離職後的“前任行政長官及政治委任官員離職後工作諮詢委員會”,至今未有就曾俊華此職作出公布。

根據規定,問責官員若要從事受薪或無薪工作,只要離職未夠一年,亦算“冷河期”,按理曾俊華若出任此職,需要經委員會審批;此間傳媒分別向港大相關學系及上述委員會查詢有關曾俊華獲邀任教的詳情,以及是否已經獲申請、為何未見公布,但迄今未獲回覆。

港府現時就首長級公務員離任,設有規管他們離職後外間工作的審批機制。公務員事務局就此訂立2至3年的“過冷河”機制,首半年至1年為“禁制期”,期間不得擔任商業性質的外間或全職受薪工作,其後是“管制期”,工作須先得公務員事務局批准,當局會就利益衝突及公眾觀感等因素作出決定。不過機制過往曾受批評,如2008年,時任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俞宗怡便就“梁展文事件”,承認審批有失誤而向公眾道歉。

曾任房屋及規畫地政局常任秘書長的梁展文,在任期間曾涉讓新世界發展以約8億元低於市值價錢,奪得紅磡紅灣半島再發展,而他退休後2年旋即受聘於新世界中國,出任執行董事及副董事總經理,年薪逾300萬元,引起社會質疑是延後利益,迫使政府設檢討委員會,檢視高官退休後再受聘的政策及安排,時任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俞宗怡終承認審批有失誤,向公眾道歉。

分享 :
頁面未找到

您嘗試訪問的內容不存在或不再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