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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重判肯亞台籍詐騙主嫌十五年台灣稱理解但遺憾未合作偵辦

針對去年四月的肯亞電信詐騙案,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今天宣判,第一批被告33人中,有13人是台灣籍,兩名台籍主嫌張凱閔、林金德被判處最重的十五年,其餘24名主嫌也都判刑十年以上,旁聽的台灣家屬情緒激動,不停擦眼淚。台灣法務部對大陸未落實兩岸合作偵辦肯亞案的共識感到遺憾。

中國大陸警方押送肯尼亞詐騙案嫌犯回北京,2016年4月13日
中國大陸警方押送肯尼亞詐騙案嫌犯回北京,2016年4月13日 路透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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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院認定,首批33名被告在印度尼西亞、肯亞詐騙中國大陸民眾,實行「公司化管理」,符合「犯罪集團」認定條件。張凱閔是主要管理者,充當三線話務員,五個多月期間詐騙了75名大陸民眾,得手人民幣2310多萬元。林金德則是組織管理者,充當計算機操作手。

隨後,北京法院審理第二批被告共17人,主嫌徐偉倫等9人是台灣籍,這批被告分別被判處一年九個月到三年徒刑,並處罰金。

台灣陸委會指出,中國大陸去年四月強行將涉案台灣民眾從肯亞遣送到大陸時,台灣已向大陸表達抗議,雙方後來進行協商,達成的共識包括,合作偵辦肯亞案、積極協助家屬探視等,但大陸並未落實履行,台灣政府感到遺憾。

陸委會說,台灣政府掌握本案幕後嫌犯情資,再次呼籲大陸,儘速與台灣治安機關展開合作,溯源追查,不要讓幕後主嫌逍遙法外。

法務部則指出,基於保護無辜受害民眾立場,對中國司法機關嚴厲制裁不法詐騙分子的作法可以理解。但中國未能遵守去年四、五月間,雙方在北京及珠海所達成「應優先由兩岸合作偵辦跨境電信詐騙案」的共識,中國主管機關也一直沒有回復台灣為偵辦被告所屬的共犯集團而多次提出的司法互助請求,令人十分遺憾。

法務部並呼籲中國司法機關,確保這些被告的合法訴訟權利,並基於人道考慮,同意家屬探視。

台灣陸委會統計,去年四月肯亞案發生以來,已經有288名海外電信詐騙案的台灣嫌犯從全球各地被遣送到中國大陸,包括肯亞、馬來西亞、柬埔寨、亞美尼亞、越南、印度尼西亞等。

另外,西班牙去年底逮捕269名電信詐騙犯,其中218人來自台灣,涉案金額可能達1200萬歐元,大陸與西班牙籤有引渡協議,提出引渡要求,本月十五日,西班牙法庭宣判,同意第一批121名嫌犯引渡到大陸,台灣正在極力爭取將台灣籍嫌犯送回台灣。

判決書反駁辯護律師「台灣並非中國一部分」、「不信任中國司法制度」等說詞,認為依國際法觀點,西班牙接受「一個中國」原則,除了台灣的邦交國之外,國際社會都認定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獨立不能是單方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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