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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運與人權組織“公民力量”發起檢舉在美國的中共官媒活動

總部設於美國首都華盛頓的中國民運與人權組織“公民力量”發表新聞稿稱:該組織已經發起檢舉在美國的“中國代理人”中共官媒的活動。

CCTV-9
CCTV-9 Reuters/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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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發表在中文網站《議報》的新聞稿寫道:為反制中共的大外宣對美國的信息戰和間諜戰,最近美國司法部要求中國新華社和環球電視網在美分支依據《外國代理人登記法》進行登記。最近幾個月一直推動這項工作的公民力量對美國司法部的這一舉動表示歡迎。鑒於眾多的在美中共官方媒體  不僅僅是新華社和環球電視網兩家  沒有在美司法部進行外國代理人登記,公民力量發起人楊建利博士於9月25日給美國司法部長塞森斯寫信,提供了另外10家沒有按照《外國代理人登記法》的要求在司法部登記的中共媒體,敦促其進一步行動。同時,公民力量發起了檢舉在美中共官媒的活動。

公民力量籲請各界人士:

直接向美國司法部或者通過公民力量向美國司法部檢舉中共政府直接出資或部分出資經辦的、尚未按照《外國代理人登記法》的要求在美國司法部登記的在美媒體的證據或線索;

註冊文件顯示非中共政府出資或部分出資但事實上是被其控制或為其服務的在美媒體的證據或線索。

“外國代理人”媒體,指的是設於美國,目的是向美國人進行宣傳,而不是向本國傳播美國信息外國媒體。據《華爾街日報》等美國媒體報道:《外國代理人登記法》1938年為防範納粹德國對美國的影響而設立。根據這項法律,登記為“外國代理人”的媒體,將被要求向美國政府申報其年度預算和開支、所有權結構等信息。此外,還必須在其發表和播出的文字、圖片和音像中註明其為“外國代理人”。其運作上也會被限制,採訪總統活動的記者證需要通過特勤局審查,不能隨便進入國會聽證會以記者身份進行採訪,不能隨意採訪國會議員和官員。如果拒絕登記,其在美國的主管可能會被逮捕,資產可能被凍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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