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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攻佔》同性愛遭判10年 網呼太重了

中國一色情小說家因編寫、出版“同性戀性行為”小說《攻佔》而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不少網民對此表示,法庭“量刑過重”。因為在中國,一些殺人、性侵案的犯罪分子,實際獲刑還沒有該小說家的重。

圖為中國網絡議論《攻佔》事件圖片
圖為中國網絡議論《攻佔》事件圖片 網絡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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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朝鮮日報報道,一名寫同性戀小說的中國作家被判處十年,在中國網絡引發爭議。報道引據18日香港《南華早報》消息,劉某(筆名天一)因編寫、出版色情小說,被判處10年6個月的徒刑。

2017年,一本名叫《攻佔》的小說在網上銷售7000多部。這是一部關於男老師和男學生之間的愛情小說,其中寫有大量男男同性戀性行為的內容,充滿暴力情節。

報道指在中國,製作、販賣淫穢物品牟利屬於非法行為,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根據1998年最高法院出台的發條解釋,銷售5000張以上淫穢物品並牟利1萬元以上,至少要判10年以上徒刑。

據中國法院認為,劉某販賣小說5000部以上、牟利15萬元,犯罪情節比較嚴重。對此,《南華早報》表示,劉某小說是中國政府清理網絡“色情低俗”有害信息行動的犧牲品。

劉某的案件成為網上熱議的話題。網友們表示,劉某雖然存在違法行為,但是量刑過重。實際上,在中國很多強姦犯獲刑只有3-10年。據悉,雲南省發生一起4歲女孩遭綁架、強姦案,而罪犯只被判處了5年。對此,廣大群眾表示憤怒發起了抗議,之後法院才改判至8年。

報道說,也有人指出,適用於劉某的法條太“落後”。社交媒體上,網友們主張“1998年販賣5000張(淫穢物品)可能不太容易,但是對於當今網絡發達的社會來說,是一件輕而易舉的事情”。中國一名律師也表示:該司法解釋沒能反映社會的變化。還有人認為,色情小說對社會構成的威脅,遠沒有立法工作者想得嚴重。

據該報道說,中國政府在2014年宣布了“與淫穢物品的戰爭”,對3家網絡小說網站採取了封閉措施。今年8月,還將描寫有同性戀情節的連續劇《守護者》,從優酷上全部刪除。10月,騰訊召開理事會指示,“將微信上的色情小說和低俗信息全部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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