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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若驊露面解說梁振英案越描越黑被抨無恥無知無能無賴

被批評政治凌駕司法而放生全國人大副主席梁振英的香港律政司鄭若驊,在失蹤了整整兩個星期後,終於在26日露面解答,為何梁振英收取澳洲UGL公司5000萬元且又未作出適當申報,但律政司卻有違一貫做法沒有徵詢獨立法律意見而輕言放過梁一馬。她的理由是:“律政司內部做了決定,除非涉及律政司同事,這樣才會外判(尋求獨立意見)”,形容以往有些個案的做法各有原因,“對或錯我不評論”,又指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能回應具體細節。

香港資深大律師鄭若驊資料圖片
香港資深大律師鄭若驊資料圖片 路透社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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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若驊這番解說登時引起法律界和非政府派系傳媒嘩然,指出律政司內部忽然改了一貫做法,重新演繹相關準則,如此重大決定卻從未徵詢外界意見說了就算,猶如踢足球對方明明入球但己方卻臨時搬走龍門,把司法視同兒戲,可說是越描越黑。香港大律師工會前會長、公民黨主席梁家傑更形容鄭若驊是“四無”司長,指她無恥無知無能無賴。

鄭若驊在這個月12日匆匆拋下一頁紙聲明,公布不就UGL案檢控梁振英後,一直未有交代,之後又突然宣布放假兩星期,在此期間甚至連特首林鄭月娥也認為鄭若驊可就此事公開解說。

原定休假至27日復工的鄭若驊26日早上突然透過新聞處通知傳媒,會在機場會見記者。有備而來的鄭甫見記者即發表申明,今次未有尋求獨立法律意見是因為案件不涉及律政司人員,“律政司內部做決定,除非涉及律政司同事,這樣才會外判”,形容以往有些個案的做法各有原因,“對與錯我不評論”,又指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能回應具體細節。

對於公眾質疑律政司公布不檢控決定的理據不足,鄭稱對律政司相關聲明沒有補充,反斥外界要求律政司公開解說是將法律問題政治化。對於律政司不就住宅僭建向她提檢控,鄭若驊稱不知情,早授權刑事檢控專員處理。律政司一連作出上述兩個重要決定,碰巧鄭在這個時候突然放假,她辯稱假期一早預定,並非“避風頭”。

梁家傑則撰文指出,鄭忽然宣布“除非案件涉及律政司的同事,我們才會外判。”這是有關律政司刑事檢控政策的一項極重大破例決定,影響深遠,根本不可能在全無先兆和徹底討論前,由鄭若驊一個人宣布。文章指出,法治其中一個核心原則是正義不僅要伸張,還須彰顯於人前。梁振英涉案時是行政長官,今天位居全國政協副主席的國家領導人級別,不尋求獨立法律意見就決定不起訴,實在難以平息公眾對於“放生梁振英”的懷疑。梁說,經此一役,鄭若驊對“四無司長”這稱號當之無愧。她為自圓其說,違背上述重要原則是“無恥”;涉律政司內人員案件才外判,是對過往外判的大案顯得“無知”;沒有跟隨一貫檢控程序是“無能”;以如此輕率的說法回應香港人疑慮是“無賴”。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批評鄭若驊回應令人失望,指過往律政司處理多宗涉及高官的案件,包括前財政司長梁錦松涉偷步買車案(梁事後請辭)、前行會成員林奮強涉偷步賣樓案(林事後請辭)等均有徵詢獨立意見,直斥鄭重新演繹相關準則,破壞一貫做法,“她似乎正在制定自己一套做法,不需要公開,我有擔當就自己處理,這個問題很大,好像真的走進人治社會”。

現任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對鄭說法感驚訝,指做法與其認知的律政司政策有別。戴啟思指根據律政司去年12月提交立會財委會的文件,提到外判法律意見6個情況,其中最重要是“以免可能予人有偏袒的觀感或出現利益衝突的問題”,而律政司以往確曾就涉及前高官的案件徵詢獨立法律意見,批評鄭說法與文件註明不同,又指若政策有變應向立會及向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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