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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晚舟案:中駐加大使譴責西方傲慢的“白人優越論”

中國駐加拿大大使盧沙野再次公開撰文,指責加拿大拘捕華為首席財務長孟晚舟,同時又要求立刻釋放被中國指控“危害國家安全”而逮捕的兩名加拿大籍人士是“雙重標準”,是加拿大及其盟友的“西方中心論”和“白人優越論”作祟。

中國駐加拿大大使盧沙野發表演講,2018年12月14號,渥太華
中國駐加拿大大使盧沙野發表演講,2018年12月14號,渥太華 REUTERS/Chris Watt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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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沙野周三(1月9號)在國會山莊時報(The Hill Times)署名專文標題是:《不要讓傲慢與偏見蒙蔽雙眼和靈魂》為標題。他在文中指控加拿大美國等一些西方勢力一貫對中國採取雙重標準,而法治只是他們實現政治目的的工具,所做所為是對法治的嘲弄和踐踏。

華為財務長孟晚舟被控違反美國針對伊朗的制裁措施,加拿大去年12月1號將其逮捕,12月11日交保獲釋,目前在家中等待引渡聽證會的結果。

孟晚舟被捕後,上個月中國也拘留了加國前外交官康明凱(Michael Kovrig)及商人斯帕弗 (Michael Spavor),他們被指控從事“危害中國安全”的活動。儘管北京否認,但此舉都被外界認為是北京要報復加拿大逮捕孟晚舟一事。

加拿大總理杜魯多(Justin Trudeau)和美國總統特朗普7日通了電話後,共同譴責中國“任意”拘留康明凱和斯帕弗。澳大利亞、英國、法國、日本、德國和歐洲聯盟也發表聲明支持加拿大。

因此,盧沙野在文中表示,當中方要求加方釋放孟晚舟女士,切實保障她的合法、正當權益時,在媒體上發表言論的精英人士口口聲聲稱加是“法治國家”,“司法獨立”,要“依法行事”。但當涉及本國公民在中國涉嫌違法被拘押時,他們則完全不顧中國也有法律,蠻橫地要求中方“立即放人”。在他們眼中,加拿大等西方國家的法律才是法律,需要遵守,而中國的法律不算法律,不值得尊重。

他還說說,加拿大拉上美英等個別國家就以國際社會名義向中國施壓,要求中方放人。他問道:“難道屈指可數的幾個西方國家就能代表國際社會嗎?在動輒以國際社會自居的某些人眼裡,非西方國家都不是國際社會成員,國際事務也只有他們幾個國家說了才算。”

文章最後說:某些人之所以習慣於傲慢地採取雙重標準,歸根結底還是“西方中心論”和“白人優越論”在作祟。他並認為,在這樣的語境下,法治只不過是他們實現政治目的的工具,是在國際上推行霸權主義的遮羞布罷了。他們的所做所為不是對法治的尊崇,恰恰是對法治的嘲弄和踐踏。

據中央社報道,盧沙野的言論引起加國輿論嘩然。前加拿大駐北京外交官、安省布羅克大學副教授柏頓(Charles Burton)表示,盧沙野的言論扭曲事實,進一步損害加中關係。柏頓強調,盧沙野在公眾外交方面似是而非的企圖,再次放大加拿大人的擔憂未來加中關係重建是否還有任何信任與和解的基礎。

加拿大外交部長方慧蘭發言人勞倫斯(Alex Lawrence)重申,加拿大深深關切上個月被中國“任意拘留”的兩名加拿大公民康明凱和斯帕弗,要求中方立即釋放。

中國外交部的回應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陸慷在周四的記者招待會上被問及盧沙野的文章;外交部網站上刊出的記者問題是:“中國駐加拿大大使盧沙野昨天發表的一篇文章引起了外界的關注。盧大使文章稱,中方拘捕2名加拿大公民是對加方拘押孟晚舟的報復,稱中方舉措系自衛行為。這是否相當於承認了中方拘捕兩名加拿大人是對加方的報復? ”

陸慷回答稱建議記者看看原文,避免有些報道或評論對盧大使文章進行歪曲解讀或延伸。他還指出, “關於孟晚舟事件,我們已多次表達過中方的立場。加拿大方面在承認孟晚舟女士沒有違反加拿大法律的情況下,僅僅根據美方的意志,就無理、錯誤地拘押孟晚舟女士。中國人民對這一行徑表示強烈憤慨。我們要求加拿大方面糾正錯誤,立即釋放孟晚舟女士。至於你提到的兩個加拿大公民,我們已公開明確告知全世界,他們是因為涉嫌從事危害中國國家安全的活動而被依法採取強制措施。 ”

評論注意到這是盧沙野第2度以大使身分在加國媒體發文痛批駐在國,對西方外交圈來說極為罕見。去年12月13日盧沙野曾在《環球郵報》(Globe and Mail)發表專文,批評孟晚舟被拘押“是美國政府有預謀的政治行動”、“加拿大是美國獵巫同謀”、“不希望看到加拿大走上背離公平正義的道路”。

另據法新社報道,下周一(1月14號),加拿大公民Robert Lloyd Schellenberg因涉嫌販毒案將再次開庭,他之前被中國司法判處15年監禁。法新社指出,他的刑期可能加重,這個案件或將加重中加兩國之間的外交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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