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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治

習近平聲稱對外鬥爭要用法律為武器香港將首當其衝

中共最高領導人習近平在黨理論雜誌《求是》最新刊登的文章中指出,在“對外鬥爭”中,中國要以法律為武器,以法治之名向攪局者說不,並積極參與國際規則的制定,“做全球治理變革進程的參與者、推動者、引領者”。香港傳媒18日出現多個評論指出,目前林鄭月娥政府擬借用台灣一宗港人被殺案,推出《逃犯條例》修例,目的似乎就是把香港的法治配合習近平的“不走司法獨立路子”的引領者,從而令“港法治港”崩堤。

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人民大會堂  2018年5月4日
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人民大會堂 2018年5月4日 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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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發港府對現有《逃犯條例》修例的原因,是去年一對香港年輕情侶旅遊台灣期間,男友涉嫌在酒店房間殺死女友,事後潛返香港。由於香港與台灣兩地缺乏引渡相關法律,涉事港人得以逍遙法外。不過港府這次修例,並非只針對台灣而是包括中國大陸在內,不少評論和民主派人士認為,此舉等同將之前銅鑼灣書店合夥人林榮基和李波在港被大陸強力部門人員越境綁架事件“合法化”,涉及大陸政治事件的港人今後將失去一國兩制的保障。

蘋果日報18日的“蘋論”就指出,修例移交逃犯將令港法治港崩堤 。評論指出,正如一眾議員包括多位有法律背景的議員指出,今次修改移交逃犯條例形同在香港的刑事檢控及法治制度打開一個缺口,讓內地執法部門、政府可以把專政之手直接伸到香港,名正言順要求香港把“疑犯”拘捕及直接交到北京手裡。此後,香港的法制、法律在修例後已不能再保障市民免受內地法律懲處,基本法及人權法所保障的自由及權利也隨時化為泡影。

專欄作家古德明更以《對相關拿起法律武器》為題發表評論指出,修例之後,中共就有法可依,隨時勒令引渡香港“罪犯”,例如禁書出版商林榮基。評論進一步指出,中共求是雜誌日前發表習近平講話,聲稱“我們決不走西方司法獨立之路,對外鬥爭,須拿起法律武器,佔領法治最上風位置”,但據世界公義監督(World Justice Project)去年發表的報告,全球113國之中,中共之國排名75,習近平所謂“法治最上風位置”,應是倒數而言。

評論指出,中共之司法,無非一黨的鬥爭武器,所以無數案件都是秘密審訊,所以香港幾十年來與大陸當局都沒有引渡協議。現在,中共顯然要假潘曉穎(在台灣被男友殺害的香港女子)之名,打破保護香港民權的英國殖民地法治遺制,“習近平拿起法律武器鬥爭香港的日子則已經來臨”。

另一名專欄作家李怡亦指出:“在每事迎合甚至加碼(猶有過之)迎合中共的港共政權,借一宗在台灣犯案的事件,推出《逃犯條例》的修例,包藏什麼禍心?是否配合習近平的‘決不能走司法獨立的路子’?一國兩制莫非由此修例而公開宣布解體?”

李的文章指出,不少人擔心此例一開,許多在香港不屬於犯罪的行為,而遭特首配合中共的需要,列為“在大陸犯罪者”拘捕送交中共,“比如我在香港寫些批評中共的文章,倘若被大陸網頁轉刊,就可以被認為在大陸犯了‘攻擊國家領導人’或‘尋釁滋事’的罪名,有可能在香港被捕及引渡到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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