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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為啟動法律程序反擊美國的限售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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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電訊巨頭華為集團7日在深圳召開記者會,宣布該集團已在美國德州布蘭諾聯邦地方法院遞交申訴,正式提訴美國禁止政府部門購買華為設備的決定違反美國憲法。華為集團宣布此項決定,正是在加拿大法院當地時間6日就是否向美國引渡華為集團財務高管孟晚舟啟動審理程序的次日。至此,美國與華為集團之間的緊張關係正式開啟一場司法大戰。

華為集團2019年 3月7日在深圳舉行記者會,宣布起訴美國政府對華為產品的限售決定違憲。
華為集團2019年 3月7日在深圳舉行記者會,宣布起訴美國政府對華為產品的限售決定違憲。 圖片來源:法新社/Wang Z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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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華為集團輪值董事長郭平7日在深圳記者會上公布的信息,華為集團指控美國的2019年國防授權法針對華為集團的禁令違反美國憲法。該項法案禁止美國政府部門購買華為設備與服務,並禁止美國機構與華為客戶的第三方合作共事。郭平在記者會上表示,美國國會始終沒有拿出足以限制華為產品的確切證據。華為因此“被迫採取這項法律行動,這是萬不得已的適當之舉。”

在此之前,美國政府確實以擔心中國政府會利用華為設備,來竊取美國或其他國家的情報,或者干擾他國通訊為由,下令禁止政府部門購買華為設備,並禁止華為集團參加美國本土5G通訊網絡的鋪設。美國同時動員其盟國採取同樣措施。華為集團以違憲理由,據此向美國提出損失賠償。

郭平當日在記者會上還指控美國曾侵入華為集團服務器,盜取電郵和原代碼。

應該說華為集團走法律程序,狀告美國政府的決定,正如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陸康7日在例行記者會上所說,是“企業透過合法方式來維護自身的正當權益”,完全正當。類似的法律大戰在西方企業之間可以說司空見慣。

與此同時,去年12月初在溫哥華機場轉機時被加拿大應美國司法當局引渡要求逮捕的華為集團財務高管孟晚舟,也在加拿大司法當局6日正式啟動是否將她引渡到美國的審理程序之際,提起民事訴訟,指控加拿大邊境服務部門以及加拿大警方在溫哥華逮捕她時,對她有非法拘押、搜查,並審訊3個小時,侵犯其憲法權益。但有分析認為,從孟晚舟這些民事訴訟可能獲得的賠償金額來看,這些訴訟恐怕更是為了拖延時間,甚至是影響引渡案的審理及最後裁決。

無論是華為起訴美國政府違憲,還是孟晚舟起訴加拿大有關當局侵犯其憲法權益,最終裁決如何另當別論,但就程序而言,均合理合法。但不能不說的是,由於中美司法體制根本原則的不同,這種法律大戰凸現出對立雙方的權利的某種不對等。

孟晚舟的律師團隊指責孟晚舟案有“政治動機”。美國不久前向加拿大政府正式提出引渡要求時,羅列了二十幾項具體指控,其中包括華為集團違反美國對伊朗的禁運措施,以及華為集團涉嫌偷竊美國T-Mobile公司技術。

而在孟晚舟在溫哥華被捕後數日,包括一名前外交官在內的兩名加拿大人先後在中國被捕。中國當局近日才比較明確提出的指控,是他們涉嫌在中國從事間諜活動。這意味着兩名加拿大人有可能會被判重刑,但他們從事何種間諜活動並無具體說明。與此同時,中國最高法院還在一樁涉嫌販毒案件中,複審判處加拿大當事人死刑。高法複審加重判決,這在中國司法界是少有的案例。就在加拿大司法當局正式啟動孟晚舟引渡案審理程序的當天,中國政府宣布停止進口一家加拿大公司的油菜籽……雖然中國政府反覆重申:這一切均與華為集團案件無關,但時間點如此巧合也難免令人蹊蹺,西方政府普遍將此解讀為報復行為。而且,孟晚舟自12月下旬就已經取保候審,雖有監控,但可自由在家中靜候,並與律師團隊,準備應對司法程序。而目前因所謂間諜罪在中國被關押的兩名加拿大人並未獲得這些權利。

到目前為止,美國方面的確尚沒有拿出確鑿證據,來證明華為集團設備有“後門”設置,所有指控更多的是基於對華為作為企業的獨立性的不信任,一是華為創始人任正非此前的軍方背景,而是中國政企不分的現實。

根據法新社的報道,華為集團法律事務負責人宋柳平7日在深圳記者會上,針對美國方面的懷疑,辯解說,華為遵守中國政府的要求,但只是在涉及恐怖活動或犯罪行為的情況下,才會如此。如果超出法律明確規定的範圍,華為將予以拒絕。

不過,一方面,中國法律嚴格要求總部設在中國的企業,向情報部門提供技術幫助,另一方面,也很難想象,華為會像蘋果集團拒絕向聯邦調查局的調查提供技術支持那樣,拒絕與中國政府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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