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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官無意現時與台灣談雙邊引渡協議 泰半諮詢意見支持修例移交逃犯到中國

備受爭議的移交逃犯條例修訂在短短二十日的諮詢期結束後,港府表示,在收到的四千多份意見書中,三分之二支持修例,讓中國、台灣和澳門可以個案形式要求港府移交逃犯到當地受審和判刑;另外,雖然香港已與二十多個國家簽訂移交逃犯的雙邊協議,但前保安局長黎棟國卻以「安排過於收窄」為由,認為不宜與台灣商討簽訂雙邊引渡協議,而現任保安局長李家超則堅持先修例;再與台灣談雙邊協議。

2019年3月12日,香港眾志向官員抗議港府修訂條例,容許中國引渡在港疑犯受審
2019年3月12日,香港眾志向官員抗議港府修訂條例,容許中國引渡在港疑犯受審 香港眾志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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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立法院11日在沒有異議的情況下通過由時代力量立法委員徐永明提出的臨時提案,要求行政院的大陸委員會和法務部與港府商討只適用於台港兩地的雙邊引渡協議,但李家超表示,現在就是要修例處理台灣的個案,至於是否與台灣簽訂長期的雙邊協議,則是後話,因為談長期協議須時由三年到十年以上不等。

現為政協委員的前保安局長黎棟國昨(13日)被問及台灣提案時更表示,修例是要盡量完善現時未能處理的逃犯個案,如果只是針對台灣的個案作出修訂,安排將過於收窄。

在五年局長任內曾與中國當局商討簽訂移交逃犯協議的黎棟國不願透露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癥結,只是含糊地說,「因為某些問題未能解決」。但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塗謹申指出,中國內地與香港商討二十多年仍然無法就移交逃犯達成協議,應是雙方各有堅持,例如是價值觀或法制上的重大分別等,既然如此,中國不能因為未能達成協議便要求香港單方面作出改變,港府亦不應遷就中國,否則是非常不負責任。

塗謹申又說,香港不能夠只從執法角度的狹窄眼光來處理問題,若香港與持不同人權標準的中國接軌,從而偏離某些原則,將對其他協議國引起震蕩,影響香港的地位,以及國際社會對香港法治制度的信心。

另外,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午向傳媒彙報修例的諮詢結果時稱,支持修例的三千份意見書,主要是認為修例符合公義、不希望香港讓逃犯逃避法律責任、要確保市民不會受到逃犯帶來的安全和治安威脅;至於一千四百份反對意見,則表明對內地司法制度有不同看法、擔心因政治理由而被移交,以及憂慮商界在日常營商環境中「不自覺地」犯法而被移交。但他指出,後兩者都是過慮,稍後會向商界解釋。

面對港府想匆匆通過捆綁兩岸四地的移交逃犯修訂條例,泛民主派人士繼續到台灣遊說。繼民主黨後,公民黨黨魁楊岳橋與議員譚文豪到台北與陸委會副主任邱垂正和法務部代表會面。公民黨會後呼籲港府處理兩地引渡安排時,切勿滲入政治目的,強行將兩岸四地捆綁處理,令問題複雜化,衝擊香港司法。

港人陳同佳去年初在台灣涉嫌殺人後逃回香港,台灣三度要求引渡疑犯,但港府未有響應,但突然在今年二月中提出捆綁兩岸四地的移交逃犯修訂案,並把公眾諮詢期由一般的三個月縮至二十日,更表明希望在立法會7月休會前通過修訂草案,被人權組織指為不符過程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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