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問主要內容
香港/政治

黎智英說倘通過逃犯條例修訂“傳媒沒法做下去”

包括蘋果日報和壹周刊等刊物在內的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31日上街參加萬人反對修訂逃犯條例大遊行時表示,一旦香港通過修例,連僅有那麼一點的新聞自由也有失去,“傳媒沒法做下去”。

香港舉行反對修訂逃犯條例大遊行 2019年3月31日
香港舉行反對修訂逃犯條例大遊行 2019年3月31日 路透社
廣告

黎智英在示威人群中告訴記者,他上街抗議是因為逃犯條例修訂的負面影響,比較23條基本法遺禍之深,猶有過之。他說,今次修例“慘過23條(立法)”,一旦通過香港將連僅有新聞自由也會消失。里說,此事事關重大,“一旦獲得通過,我們沒得做了!傳媒沒法做了!你說你報道大陸新聞,它(大陸政府)說你揭露國家機密;你批評它,它又說你顛覆國家安全,那一切都完了,新聞自由現在那麼一點兒都沒了”。黎呼籲港人一定要盡量反對今次修例,“通過了就死定了,慘過23條”。

所謂的23條基本法立法,即等同現行大陸當局用來打壓人民所有自由的“顛覆國家政權法”,被指有憲法責任為期立法的香港政府,曾在2003年試圖強行立法,但因爆發超過50萬人上街反對而臨時收回動議,一直懸岩迄今。

有份參加遊行的浸會大學新聞系前助理教授杜耀明說,今次修例將嚴重打擊香港傳媒報道及評論新聞的自由,擔心不少新聞工作者都會不自覺地隨時跌入陷阱,“因為並非由一個客觀的法律決定,而系由北京政府隨着政治需要而決定”。杜又指在修例後不但記者有危險,一般市民也有機會隨時誤墮法網,“連(香港)言論自由都會收縮,甚至乎連每個人行動自由,都會受限制;你不回去大陸,都可能中招,要在陰影下生活”。

被指為了迎合北京旨意而一意孤行勢必通過修例建議的特首林鄭月娥,對萬人上街抗議似乎是無動於衷,她再度重申逃犯條例修訂之後,移交嫌犯最後把關大權,仍然落在香港法庭的手上,儘管香港多個大律師已經清楚指出,法庭把關能力有限。

組織成員參加遊行的大律師團體“法政彙思”其中一個召集人大律師李安然表示,修例褫奪立法會原有就移交逃犯個案的監管權,政府所說的“保障只會更多不會更少”並不正確;保安局局長李家超雖然堅稱法庭會把關,但他指法庭只會審視提出一方所交的證據是否構成表面證據,只要構成就會同意引渡,顯示把關作用根本不足。

分享 :
頁面未找到

您嘗試訪問的內容不存在或不再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