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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中國/政治

台陸委會主委批兩會台灣女孩凌友詩犯“叛國罪”

台灣陸委會主委陳明通在周一接受採訪時,在談到因出席今年中國兩會聲色並茂發表演講,而出名的港區台籍全國政協委員凌友詩時稱,她的相關兩會言論,已構成“叛國罪”。

港區台籍中國全國政協委員凌友詩資料圖片
港區台籍中國全國政協委員凌友詩資料圖片 DR網絡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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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於1962年的凌友詩是香港中文大學當代中國文化研究中心榮譽研究員。她17歲從出生地台灣移居香港,從去年起擔任台聯界別的中國全國政協委員。她並於今年3月11日在政協十三屆二次會議第四次全體會議上向大會發言。凌友詩在講話中,自稱“是個平凡的台灣女孩,香港的外來客,經歷了一國兩制的實踐,共襄兩岸統一的盛舉”。她說,“作為一個堂堂正正的中國人,參與國家的政治體制而自豪”。她在發言中提出,“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全中國唯一合法代表政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 凌友詩在發言中還對“一國兩制”加以盛讚,並強調“中華民族必將復興,祖國也必然統一”。在她短短幾分鐘的發言中,凌友詩贏得了現場13次掌聲。由於她的發言聲情並茂,及其特殊的身份,相關的視頻錄像也被兩岸三地網民關注。

此後,台灣內政部指出,凌友詩擔任中國政協委員,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且其“統戰言論極其不當”,決議對她罰款新台幣50萬元。台陸委會也相繼表示,如果確認凌友詩入籍中國大陸或持有中國大陸護照,將註銷其台灣戶籍。對此,凌友詩本人曾在日前接受《環球時報》採訪時回應稱,台灣當局這麼做對她的實際影響並不是那麼大,其真正目的是殺一儆百,防止再有台灣人到大陸發展。她表示,其實已在她預料之中,在她去年年初接受全國政協委員的推薦時就已經有心理準備。凌友詩還稱,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包括對於台灣居民到大陸擔任公職的懲罰知情。她說,針對罰款“改天我回台灣的時候,因為在它的司法管轄區,就算我覺得再怎麼不合理,也得交這個罰款,不過我一定保留申訴的權利。”她並在訪談中披露,其台灣身份證和台灣護照均有效,並於1986年取得香港永久居民資格後又獲得香港特區護照。她還指出,依照中國人大1996年國籍法解釋,由於港台都是中國領土,她也是“正兒八經被明確了身份的中國公民。”

同樣就這一事件,陳明通在當天接受寶島廣播電台專訪時表示,“凌友詩擔任政協委員已經被罰款台幣五十萬元;但重點在她的發言內容,提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才是中國唯一的合法政府,十年內要統治台灣,這顯然是‘叛國罪’。”他還稱,“很可惜,《國安法》里的內亂外患罪是跟外國,但《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里現在體制下,不把對岸認定為外國。《國安法》修改變成‘敵方’,要聯絡‘敵方’消滅我們的國家,這是外患、叛國罪。”他並稱,“由於《國安法》修法仍躺在立法院,令人很不安”。他說,“政府面對這種情況,沒有法律能判刑只有罰款。希望能積極推動修法。” 陳明通指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提到,百姓不管任何理由去對岸,不可以做違反國家安全及國家利益的行為。”他還暗指,“有些人享受大陸對台措施立場就變了,到底要拜佛祖還是顧肚子?”陳明通說,“信仰精神要堅定,如果只為了物質溫飽,跟豬狗沒兩樣”。

然而,他的此番“豬狗論”被指也與剛剛結束對中國大陸4座城市訪問的高雄市長韓國瑜有關,在國民黨及島內輿論的壓力下,陳明通在出席周二記者會時提出道歉,並強調“不是針對韓國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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