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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治

佔領運動兩領袖重判入獄16個月 議員邵家臻判監8個月

引起歐美國家關注的佔領運動九名領袖和主要參與者今日判刑,法官指被告沒有就其行為對公眾造成不便致歉,判俗稱「佔中三子」的三名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和朱耀明牧師入獄16個月,當中,朱牧師獲緩刑兩年;至於餘下五人則分別被判入獄8個月或社會服務令,兩人獲緩刑兩年。至於議員陳淑莊,則因為即將進行生命攸關的手術,獲法庭押後至6月判刑。

「不廢江河萬古流」佔中九子手持心聲賴額迎接判刑
「不廢江河萬古流」佔中九子手持心聲賴額迎接判刑 法廣/麥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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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中九名被告兩星期前已因爭取香港普選而發起2014年的佔領運動而被裁定串謀幹犯公眾妨擾罪、煽惑他人干犯公眾妨擾罪及煽惑他人煽惑犯公眾妨擾罪的一至兩項罪名成立,法庭今(24日)早宣讀判刑。法官陳仲衡判刑時表示,法庭雖然接受公民抗命的理念,但案中各人均不符合終審法院早前就黃之鋒案所訂的減刑條件,他又說,各被告在陳情或律師求情時均無展示悔意,他認為,悔意並非要各人摒棄政治信念,而是對行動對其他受影響人士造成不便致歉,包括在當區上班人士造成不便,但法庭未有收到相關道歉。

結果,佔領運動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牧師獲刑16個月,首二人須實時入獄,而現年75歲的朱牧師則獲緩刑兩年,法官解釋,朱耀明年事已高,加上健康狀況不佳和過往對社會所作貢獻,故判以緩刑,因須實時入獄。法官沒有提及戴、陳二人兩周前在裁決時表明,不為自己求情,只望朱牧師不用入獄受刑。

譏員邵家臻要保議席陳淑莊因腦病押後判刑

另外,立法會議員邵家臻、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前學聯常委鍾耀華及前議員李永達同因煽惑他人或煽惑他人煽惑犯公眾妨擾罪而被判囚8個月,當中,鍾、李二人獲緩刑兩年,須實時入獄的黃浩銘在犯人欄內向法官的判刑致謝,指判刑不會改變他們爭取民主、普選的決心。庭內有人為其言論鼓掌,法官則微笑不語。

至於被判實時入獄的邵家臻,其議員資格可能被取消。根據《基本法》,立法會議員被判監一個月或以上,獲全體三分二議員通過,可被解除職務;而立法會議事常規訂明,議員在沒有合理辯解的情況下連續缺席會議 3個月或以上,立法會主席可宣告他們喪失議員資格。不過,由於民主派議員擁有略多於三分之一的議席,預料即使建制派議員提出動議,通過的機會亦頗微。

案中最年輕的被告、前學聯常委張秀賢,法官判他二百小時社會服務令,毋須入獄。

至於獲法官押後至6月10日判刑的陳淑莊議員,她在庭外表示,日前經檢查發現腦內有4.2厘米的瘤,有如乒乓球般大,未知是良性抑或惡性,但醫生建議須在一至兩星期內切除,而手術亦會帶來較長影響,現時難以估計後原時間,故獲押後判刑,期間將以相同條件繼續保釋在外。

她強調,會調理好身體,繼續這漫長抗爭。

而在判刑前,支持和反對佔領運動的團體分別在庭外聲援或抗議。支持者手持黃傘、印有「我要真普選」的標語,又或穿上寫有「我沒有被煽惑」的上衣在場聲援各被告;另有約十名保衛香港運動成員則到場反港獨,並與聲援者互相指罵,警方在場戒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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