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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治

香港警方應對群眾事件新措施:三人同行必有可疑

大陸維穩防止群眾事件有“消滅於萌芽階段”的說法,香港今天亦步亦趨也有港版維穩口號:三人同行必有可疑。南華早報20日引述多個消息報導,警方已通過新指引,容許警員“更嚴格地”阻止任何三人或以上的“可疑集會”,有關建議上周提出,今周通過並立即在各區執行。

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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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稱,警方改變原有策略是源於佔中運動後的“購物”行動,以及連續數周的反水貨行動,因此決定若執法人員認為有關集會會對公眾安全有威脅,就會禁止任何人參與。

消息人士說,警方可以登記集會者的身份證及要求他們離開,假如他們拒絕離開,警方就會展開跟蹤行動,拒從指令就會以阻差辦公拘捕。消息人士續指,新指令是希望各區能“一致及更嚴格”地執法,而如有需要的話,機動部隊也會用作執勤。

有關“更嚴格執法”的消息上周已有報章報道,當時強調只是“調整策略並非收緊執法”,是“仔細執行”現有法例賦予的權力。

事實上,警方這項新的指示,其實源自1967年港英殖民時代的法例,當年香港左派及工會團體受到大陸文革造反思潮衝昏頭腦,在香港發動罷工及組織暴亂,到處在街頭放置炸彈,企圖推翻殖民政府,當局於是立例禁止任何三人或以上的聚會。

去年佔中行動之前,這條法例一般只用於黑社會分子身上,現在特區政府已將爭取民主以及社運活躍分子視同14K等黑社會分子同等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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