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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旺角事件

借旺角事件促23條立法梁家傑指“有人居心叵測”

年初一旺角爆發警民衝突之後,國務院港澳辦主管的民間機構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提出香港應該儘快就基本法23條立法,到了16日,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饒戈平和人民日報海外版亦贊同是時候就23條立法,人民日報海外版更抨擊公民黨為旺角“暴徒”提供法律援助。

2016年香港春節期間頻發暴力事件
2016年香港春節期間頻發暴力事件 路透社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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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黨黨魁梁家傑則反駁指出,為被捕者提供法律支援是律師的天職,又稱自劉兆佳借旺角騷亂重提23條立法,已令人質疑,有人故意鬧出旺角騷亂為23條立法創造條件,如今人民日報海外版和饒戈平亦相繼開腔,更令人覺得“有人居心叵測”。

基本法23條類似大陸的顛覆國家法,但何時立法需由特區政府決定。董建華政府曾在2003年試圖為23條立法,但港人深恐立法之後言論自由甚至個人自由都受到嚴重剝削,從而觸發50萬人上街反對立法。自此港府即收起立法建議至今。

饒戈平在北京會見傳媒時表示,當本土意識出現政治傾向,加上分離主義,就會嚴重破壞社會秩序,與國家主權統一背道而馳,和台獨、藏獨和疆獨組織沒有分別,都是以分裂國家為目標,認為旺角衝突後,社會應考慮就基本法23條立法的必要性。饒戈平同時認同政府應該成立調查委員會,調查旺角衝突,弄清楚事實真相,並形容這是香港的優良傳統。

饒又說,自2003年後23條立法被污名化、妖魔化,表明就算沒有今次旺角騷亂,立法亦是香港的責任,而旺角騷亂更能顯示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性。

人民日報海外版則發表題為《香港必須對暴力說“不”》的評論,指旺角騷亂是回歸以來首被定義“暴亂”的“惡性事件”,文章在批評本民前等參與暴亂罪魁禍首的同時,更點名抨擊公民黨和學民思潮為被捕人士提供法律支援。文章同時引述劉兆佳的言論,指基本法23條立法越快越好。

針對23條立法山雨欲來以及公民黨被點名批評一事,梁家傑提出反駁稱,香港刑事程序和法治精神都是任何人未經定罪都假定無辜,“無論被告殺人放火、姦淫擄掠、參與暴動,都按基本法有權利委託自己的律師去抗辯”。

梁續稱,自劉兆佳借旺角騷亂重提23條立法,已令人質疑,有人故意鬧出旺角騷亂為23條立法創造條件,更令人覺得有人居心叵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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