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司法
“胸襲”男警女文員上訴得直改判200小時服務令
原本因為用胸部襲警罪名成立而被判入獄3個半月的女文員吳麗英,早前上訴得直,法官今天26日改判事主200個小時社會服務令。同案兩名被告,22歲的潘子行則同樣獲改判200小時服務令,而吳的20歲男友鄺振駹則被判感化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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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1日,4名參與元朗反水貨客示威的市民當場以“襲警及阻差辦公”被拘捕。其中一名女示威者吳麗英於被捕期間曾呼叫及投訴被非禮,但隨即被警方拘捕及反控告其以胸部襲警。
法官陳碧橋於同年8月3日宣判吳麗英“胸襲警員”罪名成立,判處入獄3個半月。吳麗英當場在大律師李柱銘的協助下提出上訴。
吳麗英獲罪入獄引起社會嘩然,尤其是當吳麗英被捕時,血流披面,當事法官陳碧橋由於完全抹殺吳的辯論而只偏聽警員作證,更飽受網民嘲諷和揶揄,陳本人更擔心個人安全雲雲。特區政府亦立刻站在陳碧橋同一陣線,律政司袁國強認為示威者對裁判官作出人身攻擊的言論屬嚴重事件,表示已與警方跟進事件有否涉及藐視法庭等罪行。
不過陳碧橋也因為此案而“名震海外”,外國傳媒對這宗奇案表示關注,但大多都以調侃取笑立場報道。例如英國每日郵報引述一名帶上胸圍聲援吳麗英的男示威者說:“我們男人以後也要小心一點,因為警察可以隨時控告我們用陽具襲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