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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治

前特首曾蔭權涉貪案被加控一罪

上一任香港特首曾蔭權被控涉貪案11日早上再次在高等法院提訊,法官批准修改控罪,加控曾蔭權涉嫌觸犯防止賄賂條例,指他接受在深圳租用的單位整修及裝修服務,而作為誘因或報酬,考慮並決定批准雄濤公司申請數碼廣播牌照,以及由李國章擔任公司董事兼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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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在妻子曾鮑笑薇的陪同下進入法院,但沒有回應記者的提問。

曾蔭權原本被控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分別指他作為行政長官,在2010年11月至12年1月的行政會議上,批准雄濤廣播(其後改名為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3項申請時,沒有申報他與主要股東黃楚標,正商議租用深圳東海花園。

另一項控罪,則指他在2010年至2011年間,提名建築設計師何周禮提名授勳,但涉嫌隱瞞何周禮獲受聘,就他深圳租用的東海花園的單位進行室內設計工程。

上星期預審時,法官不準傳媒披露內容,以免對曾蔭權造成不公。

曾蔭權是香港有史面對貪污指控的最高階級官員。曾蔭權政府期間出任政府第二把交椅的政務司長許仕仁,早前因為涉嫌接受新鴻基地產集團賄賂,已被法庭在2014年年底判處入獄7年半。許是至今為止因貪污而坐牢的香港官階最高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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