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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經濟

香港創新板擬准許同股不同權豈料馬雲旗下公司反對

香港將否推出一個“創新板”,當局向香港業界進行的諮詢過程已經結束,由於不少業者回應都認同創新板可以容許同股不同權,一般認為創新板可以為螞蟻金服來港上市,或甚至吸引阿里巴巴回歸鋪路,但孰料馬雲有份投資的雲鋒金融反對,認為同股不同權公司應放在主板,方能有效吸引科企來港。

圖為阿里巴巴創始人馬雲
圖為阿里巴巴創始人馬雲 路透社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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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過在4年前,馬雲的阿里巴巴原本計畫在香港上市,但無法就保留其獨特的股權架構與香港交易所達成共識,因此決定放棄在香港上市的計畫而轉到紐約上市。馬雲當時要求港交所網開一面容許阿里巴巴所設立的“合夥人”制度,讓創辦人馬雲及其高級僱員將保留對董事會組成的控制權。換言之,乃同股不同權。

現在香港籌備推出的創新板,容許當年馬雲要求的“同股不同權”的制度,但馬雲擁有的雲鋒金融遞交的5頁回應文件中,卻反對此舉。

根據明報報道,雲鋒遞交的回應表示,毋須建立創新板,直指“港交所建議並非吸引新經濟企業的最佳方法”,認為同股不同權公司應放在主板,方能有效吸引科企來港,並稱“非常贊成”放寬內地科企來港作第二上市,而且同樣認為應放在主板。

雲峰的回應又指出,既然上市要求基本與主板相同,如25%公眾流通量及最少300名投資者等,並採用保薦人制度、由上市委員會決定上市申請是否合適,散戶及機構投資者皆可參與交易,質疑“為什麼需要有新板”,指出在現已運作良好的主板上,仍然能達到同樣目的,只需要在股票代號上特別標明讓投資者識別便可,強調港交所應集中精力研究如何透過主板吸引科企上市。

雲鋒認為,沒有必要就“新經濟”定義,反而應集中討論就容許雙重股權架構公司所需具備的特徵,為尋求上市的公司定下標準。雲鋒亦認為,交易所想引進的新經濟企業是市值較大、並且能提高港股交投量的公司,點名舉例包括螞蟻金服、滴滴出行、小米等知名的“獨角獸”企業,故建議上市門檻應再提升至10億美元,反而是否有盈利並非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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