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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柯建銘王金平關說司法案馬英九被控泄密二審判刑四個月

2013年9月台灣爆發嚴重的司法關說案,沆瀣一氣的高官及民代包括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立法院長王金平、法務部長曾勇夫、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等,兩位接受關說的司法高官曾勇夫和陳守煌因此下台,但出面關說的柯建銘和王金平卻全身而退。四年多之後,當時不得不出面處理此事的總統馬英九今天卻被台灣高等法院以泄密的罪名,判處有期徒刑四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還可以上訴。

馬英九
馬英九 中央社201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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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建銘和王金平是因為透過電話商談柯建銘所牽涉的全民電通背信案,在一二審有罪、更一審無罪之後,希望透過法務部影響檢察官,不要再提上訴。被特偵組在偵辦其他案件時碰巧監聽到,由於關說層級涉及立法院和行政院的法務部,專辦高官貪瀆的特偵組檢察總長黃世銘於是向總統馬英九報告。

為免引發政局動蕩,馬英九找來行政院長江宜樺與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商議,但事後柯建銘主張,那是特偵組偵辦中的案件,依法必須保密,於是反控黃世銘及馬英九泄密。檢察總長黃世銘已經在2015年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得易科罰金定讞,辭去政府職務。

馬英九被柯建銘告泄密的案子,初審時法官認定構成泄密罪,但認為,依憲法第44條,總統在憲政上擁有院際爭議處理權,本案馬英九找來江宜樺等人商量,就是在行使專屬於總統的憲法權限,有阻卻違法的理由,因此不罰,判決無罪。

但柯建銘上訴後,高等法院今天判決卻認為,本案並未涉及五院之間的爭議,認定馬英九有罪。

馬英九辦公室今天表示,任何中華民國總統都不可能讓自己的行政院長看到媒體報導之後,才倉促面對類似本案立法院長與反對黨大黨鞭連手關說司法個案的事件。馬英九當時電召江宜樺與羅智強會商因應可能發生的憲政風暴,是負責的總統應做的事,判決未考慮總統對憲法的承諾與對國家的責任。

馬英九辦公室表示,由於攸關憲法上總統及行政院長應有的行政權限,為了政府未來行政權的運作,馬英九將會上訴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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