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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治

曾蔭權貪小便宜入獄梁振英收巨額台底金還逼人封嘴

同是過氣特首,曾蔭權因為貪小便宜利用特首權力,換取低於市價的租金入住深圳豪宅,瀆職罪名成立被判入獄;但梁振英卻因為懷疑未申報上任特首前收取老東家澳洲UGL公司一筆5000萬港元的台底“分手費”,迄今不但沒有清楚解釋有否向稅局申報這筆巨款,反而還獲得以反貪“揚名”的習近平政府授以全國政協副主席職銜,不但如此,梁還經常發律師信威脅他人對5000萬台底金一事封嘴,最新接獲梁振英律師信的,是香港網上電台的名嘴李慧玲。

梁振英承認修改涉及他的調查範圍
梁振英承認修改涉及他的調查範圍 麥燕庭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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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慧玲20日在電台節目《左右大局》透露,本月初收到梁振英發出的律師信,指她在6月28日的節目間的評論有誹謗之嫌,要求道歉。李慧玲已委託何俊仁的律師行代為回覆,她強調評論有可靠消息來源,而作為時評節目,自己是基於公眾利益而作出公允評論,不會道歉。

李慧玲指,當日節目談及最近的港鐵連串事故,其間談及港鐵董事、董事局、澳洲UGL公司與禮頓的關係,提出了梁振英在當中的角色,梁振英於律師信中指內容有失實及誹謗成份,要求李道歉。李稱已做足心理準備,“去打這一場硬仗”,“就算坐牢我也不會公開消息來源”。她稱最後若要打官司,或鬚髮動眾籌,希望市民支持。

網台的“老總”李錦洪20日亦於節目中表示,指作為評論節目,難免會得罪其他人,“如果招致投訴同官司,一定會同主持人去面對”。李錦洪稱,相信李慧玲已過濾消息的可靠性,並因公眾利益作出公允評論。他留意到發律師信是梁振英的“本色”,某程度會產生震懾作用,但強調該台不會因而懼怕,也不會從此收聲,會為言論自由而戰。

梁振英過往多次因為UGL向各界發律師信,包括蘋果日報及立法會議員梁繼昌,發起“天下為公”眾籌追查UGL事件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更先後收過梁4封律師信。林卓廷回覆指,“梁振英與其一天到晚發律師信,不如公開他聲稱擁有的資料,那麼外界就不必有如此多的質疑”,林亦指李慧玲作為傳媒人須保障消息來源,“她(李)的評論是否公允同合理,抑或梁振英(對李的)的批評更合理?相信市民的眼睛是雪亮的”。

梁振英收取5000萬元台底金一事,在樑上任特首後,一直都不為外界所知,只有當澳洲傳媒披露有關消息後,香港大眾才知悉此事。梁振英雖然不再連任,但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仍然對台底金一事窮追猛打,並發起“天下為公”眾籌,繼續追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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