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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治

三個人權組織促港府取消修例 免疑犯引渡到中國後面對酷刑和不公平審訊

國際特赦組織、人權觀察及香港人權監察三個組織發表聯合公開信,促請特首林鄭月娥撤回有關《逃犯條例》的修訂草案,以免當局藉此修例引渡疑犯到中國、台灣及澳門受審,因為香港承擔的國際公約訂明,不可把疑犯引渡到他們可能面對酷刑和虐待(ill-treatment)的地方,而中國正是會對疑犯施行酷刑和不公平審訊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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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信指出,中國的司法制度劣跡斑斑,有隨意扣留、酷刑及惡劣對待疑犯的紀錄,審訊不公時有所聞,亦有不同制度令人未經審訊而被羈押,凡此種種,加上中國司法未能獨立於執政共產黨,令情況更加糟糕。

公開信續指,香港是多條人權公約的締約方,須落實《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及其他習慣法的規定,不可把人移交到可能面對酷刑和虐待、不公平審訊及其他背離人權等危機的地方,而修例會大大提高社運人士和中國事務批評者被捏造控罪而遣反中國受審的危機。「人權觀察」中國事務主任索菲(Sophie Richardson)認為,香港回歸時,港人獲承諾繼續享有人權,修例對港人續享人權是致命一擊。

三個組織指出,修例將令港人可能面對酷刑和不公平審訊,亦會玷污香港法治之名,促請當局撤回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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