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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生活

2012年法蘭西人權獎授予五個不同國家的非政府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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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國司法部和法蘭西國家人權諮詢委員會(CNCDH)的綜合消息,應埃羅總理(Jean Marc AYRAULT)的要求,法國司法部長陶比拉女士(Christiane TAUBIRA)於2012年12月10日聯合國世界人權日當天,與法蘭西國家人權諮詢委員會主席、著名法學教授克里斯蒂娜•拉塞傑女士(Christine LAZERGES)一起,把今年的法蘭西“自由-平等-博愛”人權獎頒發給五個來自不同國家的非政府組織(ONG)。另外,法蘭西國家人權諮詢委員會主席拉塞傑女士還於12月14日,與法國國民教育部長佩永(Vincent PEILLON)一同向榮獲2011至2012年度勒內•卡森人權獎的法國中學生們進行了頒獎。本次節目重點介紹2012年法蘭西人權獎的情況,感謝收聽。

Prix des Droits de l'Homme 2012
Prix des Droits de l'Homme 2012 法國司法部 Ministère de la Jus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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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在表彰個人或集體在法國或其他國家開展實地行動的法蘭西“自由-平等-博愛”人權獎設立於1988年。這一得到法國外交部支持的人權獎項由法國政府總理出資,由法蘭西國家人權諮詢委員會負責頒發。法蘭西“自由-平等-博愛”人權獎,不論國籍或疆界,每年根據兩大不同主題,確定五個獲獎人或獲獎組織。2012年法蘭西“自由-平等-博愛”人權獎的兩大主題分別為“打擊有罪不罰”和“捍衛經濟與社會權利及可持續發展”。

就“打擊有罪不罰”這一主題,法蘭西國家人權諮詢委員會在其標註日期為12月11日的新聞稿中指出,在《羅馬規約》生效十年後,國際刑事法院於2012年首次做出有罪宣判,不僅是今年的一件大事,而且也被譽為是針對嚴重侵犯人權行為“打擊有罪不罰”進程的一個重要里程碑。法國對“打擊有罪不罰”的承諾時來已久,並把其列為法國對外政策的優先方向之一。法蘭西人權獎今年嘉獎公民社會對受害者加強維權意識和提供幫助,尤其是在政治過渡情況下所起到的、至關重要的作用。因為,這關係到不可剝奪的知情權、司法權、和無重複侵犯保障權。在此主題下,2012年有兩個非政府組織獲獎,這兩個組織分別為:中歐國家斯洛伐克(SLOVAQUIE)的《民權與人權中心》,中東巴勒斯坦以色列地區(Israël-Palestine)的《可選信息中心》。

就“捍衛經濟與社會權利及可持續發展”這一主題,法蘭西國家人權諮詢委員會再次指出,需要把各項權利與可持續發展聯繫到一起,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通過的《多哈宣言》重申了統籌經濟增長、社會發展和環境保護之間關係的重要性,並同時強調消除貧困是可持續發展的必要條件。在貧困普及化、環境惡化和氣候變化的背景下,為數眾多的組織積極行動起來,為健康與安全的環境權、飲食權、衛生權、醫療權、居住權、教育權還有社會保障權而努力。在此主題下,2012年有三個非政府組織獲獎,這三個組織分別為:由在法國獲得政治難民身份的阿富汗首位女外交官Chékéba HACHEMI創立的《自由阿富汗》(Afghanistan libre), 非洲南部國家博茨瓦納(Botswana)致力於推動當地原住民與政府對話的非政府組織:Ditshwanelo,以及非洲東北部國家埃塞俄比亞(Ethiopie)爭取婦女權利的非政府組織:K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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