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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韓國

韓國相繼扣押日本企業商標權及財產

據韓國專利廳網頁28日報道,韓國最高法院判決韓國原朝鮮女子勤勞挺身隊員等起訴三菱重工業公司終審獲勝一案中的原告方,已扣押了該公司兩種標誌“MHI”“MHI GROUP”的商標權。

資料圖片: 2015年6月22日,一些日戰時韓國日軍強征勞工的後代在首爾集會。
資料圖片: 2015年6月22日,一些日戰時韓國日軍強征勞工的後代在首爾集會。 圖片來源:路透社/Kim Hong-Ji/File Pho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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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以前,原告方還宣布:韓國大田地方法院承認扣押三菱重工業公司的兩件商標權和6件專利權。

原告方律師表示:最近將向法院申請變賣,表示將開始把商標權現金化的手續。今後如果法院承認原告方申請完成資產變賣,三菱重工將無法在韓國國內使用這些標誌。

從去年10月到11月,韓國最高法院有關戰時日本強征勞工和原朝鮮女子勤勞挺身隊員的損害賠償訴訟中,對新日鐵住金和三菱重工做出賠償判決的有3件,在以不二越為被告的上訴審中,該公司敗訴的訴訟僅今年1月就有3件。

原告方3月26日宣布,為確保在一、二審中勝訴但終審判決尚未作出的23名原告得到賠償金等,基於法院決定扣押了不二越公司資產,雖然沒有做出終審判決,但是可以進行臨時扣押手續。據悉,終審判決前扣押被告財產尚屬首次。

韓國法院在該公司敗訴的一、二審判決中批准了臨時扣押資產的執行手續,原告方基於此判決向韓國東南部蔚山地方法院提出扣押申請,3月15日該法院給予批准。

被扣押的是不二越在韓合資企業“大成・NACHI油壓工業”的約7萬6500股股份,原告方認為價值約7.65億韓元,約合7600萬日元,450萬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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