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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司法

鄭若驊新官第一炮:黎智英賄賂5名議員證據不足撤銷控罪

對一直為律政司鄭若驊僭建事件護航的建制派傳媒和人士,或許可能感到有點被出賣的感覺,因為鄭若驊的部門和廉政公署1日分別發出聲明,竟然“放生”香港最大的反對派輿論陣地蘋果日報的老闆黎智英,指廉署經過4年調查之後,並徵詢律政司的意見後,認為沒有足夠證據提出向黎智英等人控訴涉嫌賄賂的罪名,從而撤銷對黎和黎的助手以及5名立法會議員等的控罪。律政司解釋,有關決定是基於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的同類案件裁決,議員其實並無責任向立法會申報收取涉及政黨的捐款。

2014年9月17日,香港媒體大亨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中)在律師陪同下抵達廉政公署,協助調查。
2014年9月17日,香港媒體大亨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中)在律師陪同下抵達廉政公署,協助調查。 圖片來源:路透社/Tyrone S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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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和他的助手Mark Simon被指在2012年至2014年之間,向時任立法會議員李卓人、梁家傑等5人捐款,由於黎智英和助手的電腦疑似被強力部門的黑客入侵,有關捐款材料外泄,不久後即有人向廉署舉報。

身為事件主角的黎智英,旗下的蘋果日報以內頁小標題報道上述的消息,而且並無提到黎智英對有關決定的反應,只引述黎的助手Mark Simon說,律政司以事實為依據,是一個很好的理性決定。但其他親建制的報章則將消息刊登在頭版當眼處,例如東方日報的頭版就形容這是“律政司放生黎智英,敲響法治喪鐘”,又指律政司和廉署的決定,是“回歸二十年最黑暗的一天”。

立法會前議員李卓人表示,不被檢控是預期之內,不反對廉署調查,但過去幾年不斷被政治抹黑,對他已造成政治損害,只是“遲來的公道”,認為事件反映他們代表政黨收捐獻是按照現行制度行事,毋須申報。前議員梁家傑則表示,廉署人員從未要求他助查,認為事件從不可能成立案件,經年的調查更無道理可言。

廉署1日聲明指出,已就時任立法會議員李卓人、梁家傑、塗謹申、毛孟靜及公民黨陳淑莊,被指稱收取黎智英及Mark Herman Simon捐款,涉嫌觸犯《防止賄賂條例》、《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以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行的投訴完成刑事調查,並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律政司認為沒有足夠證據向上述人士提出檢控。

廉署指出,按既定程序於前日將調查結果呈交監察廉署調查的“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審議,委員均同意廉署毋須進一步調查。

廉署發聲明後5分鐘,律政司亦發聲明,提到仔細考慮廉署調查報告及相關資料後,“認為沒有足夠證據”對7人提出檢控。

律政司指出,不提出檢控的決定是基於證據不足;現有證據顯示,黎智英透過Mark Simon向李卓人及梁家傑分別提供150萬元及30萬港元,而李卓人及梁家傑分別收取有關款項;至於塗、毛及陳,則並無證據顯示收取任何款項。

律政司特別提到去年7月區院就梁國雄被控透過Mark Simon收取黎智英25萬元港幣,而沒有向立法會申報的案例,法庭裁定梁國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不成立。區院法官李運騰提到,並無規定立會議員不得接受任何人士或機構的捐款或財政資助,以及如代其政黨或組織收取資助,並不觸及申報規定等。

律政司指出,由於並無合理機會證實李、梁是“個人”收取有關款項,他們沒有責任向立法會申報收取上述款項,因此,不能證實他們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罪行,所以也沒有合理的機會證實黎智英及Mark Simon涉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有關的罪行(例如串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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