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問主要內容
香港/政治

被禁民族黨:網頁被關 分享臉書帖文或專訪成員可能違法 FB勢危

被指宣揚港獨的民族黨被香港特區政府昨天首次引用法例定為非法社團後,其網頁今天即已無法連接,至於臉書則仍在,但亦因此引來不少疑慮,因為條例中提供援助亦屬犯法的定義存在灰色地帶,分享民族黨的臉書帖文或專訪該黨成員都可能觸犯法律,削弱言論自由。

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在一次集會上 2016年8月5日
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在一次集會上 2016年8月5日 路透社
廣告

禁制民族黨的決定在港引發不少爭議,除了取締的「紅線」過於主觀以致北京政府其他「眼中釘」團體隨時有被滅黨之嫌外,網民和新聞界可能誤墮法網。根據香港《社團條例》法例,向被定為非法社團的組織「給予援助」,亦屬犯法,首次定罪可被罰款二萬港元或入獄十二個月,再犯的最高刑罰將加倍,但何謂給予援助,保安局長李家超不願正面響應,對傳媒查問的具體情況,他表明,不會針對每個情況解釋,強調須按實際情況和證據決定。

身兼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的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表示,是否屬於「給予援助」涉及具體內容,例如邀請民族黨成員演講是否犯法,須視乎其演講的性質是否以吸引他人成為非法社團成員為目標或給予援助等,這都要由法庭判斷。

至於分享民族黨的帖文是否違法,陳弘毅表示,若帖文是煽惑他人成為非法社團成員,轉載或分享便屬違法;身兼行政會議成員的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亦表示,分享帖文要考慮清楚,有可能違法,但最終須視乎事實證供,若證明有關行為在推廣民族黨,便可能違法。

至於提供民族黨開設臉書平台的Facebook是否違法,能否保留該網頁,保安局長李家超表示,執法部門會按照法律採取行動處理涉非法社團的活動,但細節不會公開。而陳弘毅亦不願給予直接答案,只是說預料港府現時不會提出控訴,認為港府可考慮先發出警告。

他又說,給予援助對新聞機構的工作存在灰色地帶,例如就民族黨被取締一事尋求該黨召集人陳浩天回應,若在報道時加上民族黨屬非法組織,應該不騷違法;但若與陳進行專訪,藉此讓他透過傳媒宣揚民族黨及其港獨主張,便有可能被視為提供援助。

而在被定為非法社團後,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拒絕響應該黨取態或行動,指現時什麼也不能說,但他接受網媒「MyRadio Hong Kong」訪問時強調,是次事件「關乎全香港」,其他團體提出「自決」也可能被港府以採取「預防(港獨)措施」為名加以取締。

分享 :
頁面未找到

您嘗試訪問的內容不存在或不再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