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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歐美關注 港府剔九類罪求引渡疑犯到中國受審例過關

面對歐盟和美國的關注以及台灣的反對,港府仍決定如期推出把疑犯引渡到中國等地受審的《移交逃犯條例》修訂草案,但涵蓋的罪行類別會由46項減至37項,剔除的罪行類別中,有三分之二屬經濟罪行;另外,當局只會受理可判監三年以上的罪行的引渡個案。多個商會昨日對政府響應他們要求表示歡迎,而多名法律界人士則批評向商界讓步傾斜。。原先對修訂有憂慮的商會對草案表示歡迎,但泛民主派的議員、法律界人士、時事評論員和國際人權組織認為,剔除部分罪行意義不大,因為問題關鍵是外界對中國法制沒有信心,憂慮中國會以可引渡罪行來包裝,把目標人士引渡回中國受審,把港人和旅遊來港人士置於可能被引渡回中國的險境。

中國與香港
中國與香港 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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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將於下周三(4月3日)把《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首讀,遭剔除的九項罪行類別包括破產、公司法律、知識產權、證券及期貨交易、貨物進出口和資金轉移、課稅、虛假商品說明、環境污染及公眾衛生以及計算機罪行等,當中六項主要屬經濟犯罪,保安局長李家超否認除的九類罪行是為商界而設,因為破產、證券交易及非法取用計算機等罪行是涉及個人的。

而保留的37項可引渡罪行包括謀殺、賄賂、重婚,以及教唆或煽動他人干犯上述36項可引渡罪行。

草案除繼續獲得建制派非商界政黨支持外,香港總商會、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香港中華總商會及中華出進口商會對港府豁免九項罪行和提高移交門坎至判囚三年的罪行表示歡迎,但前兩者希望增加保障至與其他同類雙邊協議看齊或提高移交門坎至判囚五年的罪行。另外,擁有四席、代表中小企的自由黨未明確表態支持,而擁有七席的經濟民生聯盟亦表示要諮詢業界才表態。

不過,民主派議員則批評新建議未能解決核心問題。熟悉保安事務的民主黨議員塗謹申表示,中港法制迥異,人權保障存在鴻溝,以致兩地廿多年來無法就移交逃犯簽訂協議,僅剔除九類罪行並無意義,令港人以及過境旅客處於被移交至有法治陰影地方受審的險境。至於提高移交逃犯罪行門坎至可判囚三年或以上的罪行,只是「整色整水」、「賣口乘」,因為移交逃犯程序複雜,沒有地方會申請移交判刑三年以下罪行的逃犯。公民黨楊岳橋亦批評新建議未能令社會及國際商界安心,因為問題核心是外界憂慮中國的司法制度不能提供公平審訊。

另外,本身是大律師的「法政彙思」召集人李安然認為,港府的做法會令外界質疑商人可以獲得優勢條件,亦違背當局聲稱不希望香港成為犯罪天堂的說法。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質疑港府剔除商界感到憂慮的罪行是政治權宜,以爭取獲立法會足夠支持票,違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讓平民百姓就其他罪行面對移交風險。

不過,身為資深大律師、以行政會議成員身分通過草案的湯家驊,雖然認同草案剔除的罪行對作為商業中心的香港來說未必是好事,可能令香港成為經濟罪行的逃犯天堂,令香港在管治、社會公義和司法制度上輸了一仗,但這仍屬向前發展,故此贊成修例。

中國時事評論員劉銳紹亦指,只要通過修例,讓中國「有法可依」,當局便可輕而易舉地安插罪名逼港府移交犯人;此外,一旦確立中港可移交逃犯的法律框架,日後要再作修改或塗脂抹粉,便易如反掌。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在回應傳媒提問時亦對修例表示憂慮,指中國的司法制度未能給予外界信心,但港府至今未能交代修例後有什麼具體措施保障港人的人權,促港府交代以釋除市民疑慮。

港府現行的移文逃犯條例訂明,不包括中國的其他地方,明確把中國內地、澳門和台灣排拒在外,港府擬修例剔除此限制,以及收回立法會的審議權,建議於2月就修訂條例進行不足三星期的公眾諮詢,其後稱收回意見中有三分之二支持修例,但泛民政黨反對,商界表示憂慮,而歐盟和美國則表示關注,歐盟更促請港府深入諮詢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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