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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榮譽主席田北俊稱自由黨可能投票反對逃犯條例修訂

儘管香港政府為了安撫商界的憂慮,剔除了逃犯條例修訂案中9項涉及商業的控罪,以便在立法會得到商界足夠的票數通過上述的修例,但打着維護商界利益旗號的自由黨,卻仍然有可能在立法會投票反對。自由黨榮譽主席田北俊接受蘋果日報的採訪時表示,如果業界對修訂有很大憂慮,自由黨就“絕對有可能反對”。

田北俊
田北俊 圖片來源:田北俊個人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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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是親商色彩過於濃厚,自由黨最近兩屆的立法會選舉,在直選區的選戰都受到挫折,連田北俊僅有的一席都未能成功交棒,使得自由黨今屆立法會只有4個功能組別的議席,更因此被界定為親建制派的政黨。

田北俊說,港府最好不要修例,因為商界擔心的如市民一樣,就是對內地法治沒有信心。田北俊指,該黨紡織及制衣界議員鍾國斌和航運交通界議員易志明仍在收集業界意見,若業界對修訂有很大憂慮,自由黨就“絕對有可能反對”。

2003年曾因為臨時變卦反對基本法23條立法而迫使港府收回提案的田北俊受訪時稱,商界憂慮源於“對內地整個法治沒有信心”,雖然他覺得大陸法治比20年前好,但絕非港區人大代表譚惠珠口中的“已經達到世界一級”,例如未被剔除的第15項罪類,即有關賄賂、貪污等的罪行,一旦草案通過,大陸仍可透過這些罪行要求香港移交逃犯。

田北俊說,大陸改革開放後,不少港商在上世紀90年代到內地設廠,由於內地政府“無錢”,收賄普遍,港商還要付錢興建學校、醫院,才獲批廠牌、營業牌,他形容這種情況“十個(有)九個十個並不為奇”。

針對大陸的法治水平和賄賂罪未被剔除,田要求港府續向京爭取,讓香港法院有更大把關權力,審理移交申請時可以“進一步查核多一點”。此外,他希望北京能公開澄清,就賄賂罪而言只是針對收賄的大陸貪官、而不是因為“被勒索”才行賄的港商。

另一個令商界憂慮是修例設無限期追溯期。田覺得港府借台灣命案為由設追溯期是“找借口”,配合大陸捉拿貪官才是真正用意。他相信今次修例是中央的意願,所以“特區夠膽說不做嗎?”他續指首選是不要修例,次選是修例只針對台灣命案,再三選擇才是如今的草案。被問到一旦港府做不到其要求,自由黨會否反對草案時,田稱張宇人因身兼行會成員須支持草案,而鍾國斌和易志明仍在收集意見,一旦業界對目前草案安心,他們就會支持,相反若業界仍有很大憂慮,自由黨就“絕對有可能反對”。

自由黨沒急於表態,田不諱言與23條立法教訓有關。他說太早表態支持,若出問題時想反對又會被政府批評為無信用:若太早反對,結果選民接受時該黨才變卦“又是難看”,故他強調今次並非是“看風行事”,始終明年就是立會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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