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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司法

法律界今遊行反修逃犯例律師會:港府不應倉卒修例

甚少上街遊行的法律界,今晚將舉行回歸二十二年來第五次遊行,促請港府撤回修訂《逃犯條例》,以免為引渡在港人士到中國內地大開方便之門。發起遊行的立法會法律界議員郭榮鏗不願揣測人數,但強調擱置修例幾乎是業界共識。而在遊行前夕,被指立場溫和保守的香港律師會終於發表聲明,指政府不應該倉卒修例,應該先進行廣泛諮詢;即使決定繼續修例,亦須加入更多保障,包括加入初級偵訊以決定是否將人引渡到中國。

2019年6月,反送中聯席以不同文字各逃犯條例修訂說不。
2019年6月,反送中聯席以不同文字各逃犯條例修訂說不。 法廣/麥燕庭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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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會的意見書同時提及該會接獲一些「同樣重要」的「其他意見」,包括應擱置修例;以及讓非由普選產生的行政長官決定是否批准引渡,難起把關作用。律師會沒有解釋這些「同樣重要」的觀點由誰提出及代表多大聲音,但該會日前經改選五名理事,四名獲中央駐港機構「祝福」的人士當選。大談大灣區發展的會長彭韻僖成功連任。

香港大律師公會已督修訂逃犯條例發表兩分極具批判性的立場書,而律師會則在港府於昨(5日)天倉卒完成非常規的立法諮詢後發表首分立場書,即使建制派議員梁美芬亦指太遲,未必趕及吸納。

根據律師會立場書,檢討《逃犯條例》須廣泛諮詢持份者和社會。若港府急於以個案形式處理沒與香港簽訂長期引渡協議的地方的移交請求,亦只能是臨時措施,而為免臨時措施被濫用,必須設下更多保障,包括增設初級偵訊,以便法庭可以聆聽疑犯的辯解和舉證,以測試申請方的證據是否可信。

律師會有關建議反證港府堅稱法庭可起把關作用的說法沒有堅實基礎。

法律界的黑衣靜默遊行晚上六時舉行,由終審法院步行至政府總部,一如既往,遊行全程不會喊叫口號。

法律界上次遊行是2016年反對人大常委會就議員宣誓釋法,當時有超過二千人參加。其餘三次分別是1999年人大常委會就居港權案件首次釋法、2005年人大常委會就特首餘下任期釋法,以及2014年就國務院發表的一國兩制落實情況白皮書表達抗議立場,指白皮書損害一國兩制及法治精神,對北京指香港法官及司法人員是「治港者」之一,須要愛國的言論尤為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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