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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逃犯條例修訂

法官破例聯署「反送中」修例

港府修訂《逃犯條例》堅稱在引渡在港人士回中國大陸申請程序上,可以倚賴法庭把關,但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李瀚良聯署反對修例的聲明,令港府聲稱修例已有足夠保障的說法站不住腳。

2019年6月8日,香港大學校友關注組在報章刊登3138名校友聯署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的名字,名單中出現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李瀚良」的名字。
2019年6月8日,香港大學校友關注組在報章刊登3138名校友聯署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的名字,名單中出現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李瀚良」的名字。 《眾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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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按照慣例不對政治或立法事項發表評論,但路透社5月29日報道,有三名資深法官不具名地指出,修例標誌着香港法律制度面臨最嚴峻挑戰,因為引渡是基於接受國有公平審判和人道懲罰的推定,但他們對「由中國共產黨控制的法律制度沒有信心」,故此修例「不可行,……令我們深受困擾」。有法官更憂慮,如果他們試圖阻止備受矚目的疑犯引渡到中國,便須面對來自北京的批評和政治壓力;相反,如果他們批准有爭議的引渡請求,當地批評者可能會指責法官只是為北京行事,從而貶低香港的司法獨立。

及至昨天,香港大學校友關注組在報章刊登3138名校友聯署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的名字時,其中一名聯署人為「李瀚良」,其名字和畢業年分與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李瀚良相同。當傳媒向當局查詢時,司法機構證實,有法官參加聯署聲明。

司法機構發言人表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曾與有關法官討論,知悉其聯署是以個人名義作出。馬道立已勸告有關法官,將來應避免同類事情發生,對方表示同意。發言人續稱,馬道立其後於5月29日(即路透社報道發出日) 提醒所有法官,基於司法獨立及公正,法官應該避免評論政治及其他具爭議事宜,而就有可能需要法庭處理的法律問題,法官更應避免發表意見,這慣例十分重要。

李瀚良1986年在港大取得法學士學位,2012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因佔領運動被囚的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和前律政司長袁國強與李是同屆同學。

另外,繼浸信會聯會之後,香港基督教宣道會香港區聯會昨日亦發表聲明,指法律界、商界、宗教界等多個界別均按法制與經驗對修訂《逃犯條例》提出質疑,市民亦自發組成不同聯署反對,認為政府「不宜一概否定」,應虛心聆聽法律界及不同界別的意見,避免因修例帶來更多法律漏洞。該會呼籲港府,在未有社會共識前暫緩有關修訂,又指事件已釀成社會嚴重撕裂,希望政府修補裂痕,令市民對一國兩制保持信心。

其次,香港記者協會發起的反對修訂逃犯條例業界聯署,亦獲得約四百人支持,聲明及聯署姓名昨日在報章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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