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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人權法院:法國可對一植物人實施“安樂死”

歐洲人權法院6月5號就法國一位多年來因車禍處於植物人狀態的病人  文森特∙朗貝爾(Viencent Lambert)的命運做出最後判決,駁回其父母的上訴,允許醫生停止維持他生命的醫療措施。朗貝爾一案幾年來多次引發法國公眾關於“安樂死”的激烈討論。

文森特 朗貝爾的妻子在歐洲人權法院判決後接受參訪 2015年6月5日
文森特 朗貝爾的妻子在歐洲人權法院判決後接受參訪 2015年6月5日 AFP PHOTO / PATRICK HERTZ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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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人權法院的判決實際上維持了法國最高行政法庭此前的決定。同時駁回了朗貝爾的父母以及幾位家人的上訴。路透社發自歐洲人權法院所在地,斯特拉斯堡的報道指出,歐洲人權法院17位國際法官的判決是此案最後的裁決 。當該判決是否就此為這個案件畫上最終句號尚是未知數。

朗貝爾現年38歲,自六年前車禍大腦受損後,就一直處於無知覺的植物人狀態,目前在法國北部城市蘭斯一家醫院接受治療。但在是否停止還是延續朗貝爾生命的問題上,他的家人發生了嚴重分歧:他的妻子、侄子以及六個兄弟姐妹以及治療醫生都主張中斷生命支撐,讓他有“尊嚴地”離開人世,他們認為,這或許也是朗貝爾本人的願望。

但是,他的父母親和其他兩個兄妹主張用醫療手段延續他的生命,並把此案提交到歐洲人權法庭。

對歐洲人權法院今天的決定,朗貝爾父母的律師表示失望,但強調不會就此放棄。朗貝爾的父母認為他的狀況有所好轉,並希望可以將他轉移到另一家醫院進行恢復。

但朗貝爾的一位侄子表示,目前對朗貝爾進行治療的醫院將“不得不”執行歐洲人權法院的決定,因為是該醫院的醫生要求停止維持其生命的措施。 曾治療過朗貝爾的醫生表示,歐洲人權法院作出的是一個“明智且勇敢的決定”,他說,對文森特,他的妻子和一些親人來說,這是一小步,而對整個人類來說,是一大步。

法國最高行政法庭與2014年6月24根據2005年的法律決定停止朗貝爾的生命維持,這項關於保持或撤除維持生命必須治療的法律允許實行被動性的安樂死。但朗貝爾的父母將此案提交歐洲人權法院。歐洲人權法院在當晚就緊急下令要求法方維持朗貝爾的生命,以便就他父母的上訴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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