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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蜀:讀懂中國,才能真正幫助中國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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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讀懂中國,才能真正幫助中國人權
                                                            從陳光誠問題說起
                                                                               笑蜀

《紐約時報》報道過的陳光誠事件,最近又有升級。10月23日,去山東臨沂探望陳光誠的網友,遭當地暴徒一路追打,多人輕傷,手機等財物損失無算。

這夥暴徒打人很專業,而且途中有人反覆提醒別打臉。顯然屬於有組織的、刻意策畫的。本來,公眾都以為,局勢可能朝着緩和的方向發展,因為稍前有消息稱,陳光誠6歲女兒陳克斯,終於被當局允許上學而不必非要與父母分離不可。公眾都以為這是輿論壓力之下,當局的一個小小的讓步,都以為或許從此能有轉機。孰料很快就爆發了10月23日的臨沂流血事件。這無異於當局有意釋放的一個強硬信號,即陳光誠事件就這麼辦了,沒商量。

這即意味着,陳光誠事件仍是僵局,公眾雖群情激憤,但皆百計莫出。

為什麼輿論泰山壓頂,當局仍絲毫不為所動呢?關鍵原因到底在哪?或者換句話說,為什麼當局寧願付出那麼大的代價,也要毫無道理地死死按住陳光誠一家不放?

原因固然很複雜,但所有其他的原因其實都不重要,最致命的原因,無非就一個面子問題,即當局輸不起這個面子,為了當局的這個面子,無論如何要死抗到底。當局並不糊塗,何嘗不知自己這麼做於理於法於情都說不過去?但是,被打了臉,激憤之餘,顧不上許多了,即便知錯,甚至可能本來有悔意,本來打算悄悄改的,這時反而索性破罐子破摔,一條道走到黑了。

這簡直就是小孩心態,不可理喻。但是還真不能高估統治者的心智,他們往往是不正常的,病態的,情緒化的,因而往往沒有道理可言。而要命的是,文明社會往往只根據自己的行為邏輯去理解對方,跟對方溝通。結果往往導致雞同鴨講的尷尬局面,不僅往往無法溝通,而且往往起反作用。陳光誠事件就是這方面的一個經典案例。

陳光誠事件本來再普通不過,類似的事件,中國大陸幾乎每天都在發生。原因很簡單,如果真的依法行政,真的文明執法,大致可以斷言,中國大陸的基層幹部,中國大陸的執法者大半隻好下崗。他們就沒有養成對法律的敬畏,根本就沒有依法行政、文明執法的習慣,但問題是,整個基層政權的運行,整個執法機器的運行,主要就依靠他們。如果他們下崗,顯然意味着幾乎整個基層政權、整個執法機器的停擺。而這在中國大陸,根本就是不可想象的事情。

所以,不依法的行政,不文明的執法,即人治和人治下的暴力行政與暴力執法,這在大陸是被默許的,甚至是被縱容的潛規則。必須默許甚至縱容,統治才可以維持。而統治的維持是壓倒一切的,包括壓倒所謂人權,所謂法治。

在這種背景下,陳光誠事件的發生,及跟陳光誠事件同樣惡劣的事件之此起彼伏,在中國大陸就是必然的,毫不足怪的。統治者心裡門兒清,如果沒有引起太大後果即輿論的太大反彈,他們一般睜隻眼閉隻眼就過去了。如果後果太嚴重即輿論反彈太大,他們一般會出手制止,比如發生在江西宜黃的血拆事件,血拆在中國再普通不過,一般都沒有誰去管。但當宜黃事件引起輿論的山呼海嘯時,最高層馬上下令,將負有所謂領導責任的宜黃縣委書記和縣長雙雙免職,以與基層政權的胡作非為切割,表明中央政府還是願意為民做主的,這樣來給輿論一個交代。

按說,也可以按照這個邏輯來解決陳光誠問題。但就是不行,就是要跟宜黃事件的應對截然相反,輿論愈是升高,愈要將錯就錯。這主要就因為,在當局看來宜黃事件跟陳光誠事件性質迥然不同。不同者何?宜黃事件完全沒有外力干預,即沒有所謂境外勢力介入,可以自己的問題自己解決。陳光誠事件,則有所謂境外勢力插手。那麼何謂境外勢力插手?無非兩個動向,一是美國參眾兩院通過了要求保護陳光誠的法案,二是美國國務卿希拉里發表了同樣主題的公開講話。所有這些,在當局看來都屬於是可忍孰不可忍,即屬於當著全世界的面打當局耳光。

其實,當局並不是一概反對境外勢力插手。中美之間是有人權對話的,以及其他多種外交渠道討論人權問題的。這些當局並不抵觸。為什麼呢?當局一般心態是,關起門來說話,好說好商量。即我也不是完全不講道理,但條件是你得給我面子。我有什麼問題,私下你怎麼講都可以,如果解決了問題對我有利,我也不是不願意解決。但是,決不能給我公開的壓力,決不能讓我在公開的壓力下,被迫去解決問題。即你不能在國際社會對我指手畫腳。如果非要對我指手畫腳,你在審判者的位置上,天使的位置上,天然地把我擺在一個惡人的位置上,一個千夫所指的位置上,讓我在全世界的面前,在自己的人民面前顏面掃地,那麼作為一個統治者,我還有什麼威嚴可言?又如何能夠維持我的統治?因此,這是面子問題,但不只是一個簡單的面子問題,歸根結底是一個政權危機的問題。

一旦問題上升到這樣的性質,當局自然沒有任何退路,沒有任何選擇了。什麼情理,什麼人道,什麼法律,就都無法約束它了。它把這叫做主權,即它作為億萬子民的主子的權力,是不容任何勢力染指的。你私下跟我勾兌,話說得再嚴重再難聽都沒事,主動權在我,面子上毫無傷害。這是底線,超出這個底線,即為敵意,即為敵對,即屬於敵我鬥爭。而按照當局的政治邏輯,只要是敵我鬥爭,就沒有是非,只有輸贏。為了贏,付出任何代價都在所不計。

陳光誠事件就是這樣。無論是美國參眾兩院通過的法案,還是希拉里的公開講話,在當局看來無疑都是絕對不可接受的。你為什麼不能關起門來悄悄給我講呢?明明有那麼多溝通渠道嘛。有那麼多溝通渠道不用,非要打我兩記耳光而且打得那麼狠,這一切難道不屬於明顯的敵意惡意么?還讓人活不?那麼對不起,我只好對抗到底,哪怕兩敗俱傷。就好比二十二年前的天安門事件,學生的最高要求無非對話。但堅決不能對話,堅決不能開這個頭,因為那個體制根本上就是個命令體制,即政府對人民下命令的體制,即人民只能一切服從政府的體制。這就叫統治。如果對話了,豈不意味着人民可以跟政府分庭抗禮?豈不意味着命令體制即整個統治的終結?所以這個讓步絕不可以有,絕不允許開這個頭。陳光誠事件也是決不允許開這個頭,只不過,二十二年前是不允許開在自己人民壓力下讓步的頭,現在是不允許開在美國壓力下讓步的頭。

這就是陳光誠事件之所以糾結不休的關鍵因素。而我好奇的是,中美之間人權對話和有關人權問題的其他外交溝通已有多年,對當局的這個心態,美國政治家,包括希拉里國務卿會真的一點都不懂么?如果不懂,那是太幼稚了;如果懂,那麼何以要那麼高調地對待陳光誠事件?我不相信,諸如魏京生赴美、王軍濤赴美,是美國政府公開點名給中國政府施加壓力的結果,而寧願相信其實是雙方私下交易的結果。那麼這個模式,為什麼不可以沿用到陳光誠問題上呢?

我不懷疑美國人民對於中國人民的好意,對於中國人權問題的真誠的關心。但是,我不相信所有的政客,即不相信中國所有政客,也不相信美國所有政客。我又不是美國選民,不掌握他們的選票,我拿什麼來制約他們,保證他們對於我的利益的忠誠?他們又何來義務對我忠誠?所以,雖然我一向感激美國人民對中國人權進程的監督和批評,這種監督和批評因為中國輿論的缺位,而顯得彌足珍貴不可替代。但是對於美國政客的用心,我是難免帶有疑問的。政客總有自己的利益,他們可能考慮自己的利益多,而設身處地的為受難者考慮的少。譬如,那麼高調地提出陳光誠問題,又是兩院法案又是國務卿發言,固然屬於政治正確,固然可以博得一片叫好,但是客觀上,真的對改善陳光誠本人的處境有利嗎?甚至,客觀上,會不會加大解決陳光誠問題的成本?

當然,不只需要美國人民關注中國的人權進程,哪怕帶有自己的功利,美國政客對中國人權的關注,我個人也是歡迎的。我只是說,這種關注,能不能更專業一些?更周全一些?更多一些彈性,更多一些選擇,更多從受難者自身的需要出發?總之一句話,更多一些人道本色,更少一些政客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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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廣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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