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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啟蒙的鬥士邁斯特之二 ——主權在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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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邁斯特是君主制的擁護者,他認為國家制度從來不是人憑藉理性可以建構的。凡是人為建立的政治制度,一定會混亂一團,弊病百生。他竭力批判盧梭的社會契約論,認為社會契約論所倡導的“主權在民”的論斷不能成立。他認為主權的最後來源只能是神。

法國反啟蒙的鬥士--邁斯特(Le comte Joseph de Maistre 1753年-1821年)。
法國反啟蒙的鬥士--邁斯特(Le comte Joseph de Maistre 1753年-1821年)。 網絡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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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上次你談到邁斯特極力捍衛君權神聖,那麼對於政治制度中的核心、主權觀念,他又持何種看法?

答:可以說邁斯特的保守主義政治學說是圍繞着主權論展開的。聽友們一定還記得,我們在前面介紹過的博丹的主權論。可以說邁斯特對主權這個概念的基本定義不出博丹規定的範圍,比如主權的絕對性、排他性、不可分割性等等。但是,他對主權論的分析直接針對的是啟蒙哲人,特別是盧梭的人民主權觀。我們知道,在盧梭看來,主權來源於個體,一個個獨立意志,自願結成契約而形成政治實體。每個人加入契約的意志形成公意,這個公意就是主權的精神和靈魂。形成公意的人民則是主權者。而邁斯特則斷言:“對人類而言,從來不存在一個社會之前的時期,因為在政治社會形成之前,人還不是完全的人,社會並不是人類的產物,而是上帝意志的直接產物”。邁斯特完全不承認人類有什麼史前期,經契約而形成社會,社會再產生主權。他認為,自從有人類,主權就已經存在了。他說:“我們無法想像沒有主權的人類社會和人民,就像我們無法想像沒有蜂王的蜂群和蜜蜂一樣”。在邁斯特看來,單純的人與人的關係,形成不了權威,人和人之間商定的政治結構也不會穩固,因為人不能給人頒布法律,令其執行,所以政治權威只能在人類社會之外尋找。他說:“萬物都向我們表明,主權的誕生布滿了神跡,神性楔入了帝國的根基”。他舉出的例子,是法國國王加冕的塗聖油禮。法國墨洛溫王朝的創始人法蘭克人國王克洛維一世,在他妻子克洛蒂爾德的說服下,皈依天主教。一次在他與阿樂曼人戰鬥時,身處敗境,他祈禱許願,說耶穌基督,若你能幫助我,我一定以你之名去領受洗禮。話音剛落,敵人就潰敗了。為此他親往蘭斯大教堂領洗,大主教雷米正要給他施洗,發現施洗用的油膏用光了,這時突然金光四射,一隻鴿子銜着一瓶聖油出現了。雷米大主教就用這上帝送來的聖油為克洛維洗禮。很明顯這個神秘的傳說,讓邁斯特堅信,國王作為主權者的權力,其來源是神。

問:看起來邁斯特是一個神秘主義者。

答:對。他的思想中充滿了神秘主義。他相信,沒有比神意更有力、更永恆的東西。政治權力的來源,是神意,政治建構才能鞏固。這個思路完全是反理性的。邁斯特根本不相信人,他把人看得很低,認為他們永遠為自己的野心所推動,永遠為自己的利益而爭鬥,相信人就意味着社會的混亂。所以最好的政府絕不能來自人之間的協商,真正有效的法律也絕不能靠人制定,人只能服從神所指定的主權者,那就是世襲君主。他有一段話,說得更絕:“人類從來不會尊敬他們自己創造的東西。這就是為什麼選出的國王,永遠不會具有世襲君主的道德力量。因為他沒有足夠的尊貴,也就是說他沒有那種獨立於人類,由歲月造就的偉大”。但是神是主權的來源,但神並不能直接處理人間事物,從而他要靠塵世的代理人來施行主權,這個代理人就是君主。因此在這個意義上,邁斯特承認主權者在人間的存在,但是他最痛恨所謂人民,因為他親眼看到法國大革命期間,暴民在政客煽動下,推翻王室,屠殺國王的事例。在他心目中,一個金字塔式的皇權結構,是最理想的權力架構。因為國王在上帝的指導下,永遠不會作惡。他可能犯錯,但他不會有意為惡。而人民則不然,當抽象的人民在某些野心勃勃的政客蠱惑下成為具體的暴民,則一定會去作惡。

問:中國文革時期的紅衛兵,倒是從反面證明了邁斯特的這個說法。

答:從表面上看的確如此,但是邁斯特沒有證據說,人類不能憑藉理性創造一種好的政治制度。比如美國,不管從哪方面說,美國的民主制度,都是由一群最聰明、最高尚、最理性的人,在一起反覆討論、協商而建立起來的制度。當然,這群人也是心中有對神敬畏的人。邁斯特可以說,他們是神意的工具,但事實上,美國的奠基者,對上帝的信仰都是充滿理性的,完全不是邁斯特那種神秘的狂熱。邁斯特還說:“沒有哪個民族可以賦予自身以某種性格和狀態,從而使它適應一個特定的政府,所以人都會同意,不但應當抽象地接受這個真理,而且應當確信上帝直接干預他們特有的主權制度”。他的意思是說,每個民族因為它的民族性會適應某種特定的政府,這是上天註定,神所干預的結果。這話就像有人說的,中國人就得有人管着,和大陸政府所一直宣揚的,中國人就適合生活在一黨專制的共產制度下。但這顯然不是事實,因為台灣人也同樣是中國人,而台灣現存的民國政府,已經是一個成熟的民主政府。台灣的政治制度和主權者,已經是民主制度下的人民主權。這當然不能說,是上帝特別給了中華民族兩種主權制度,更不能說中華民族天生就該受奴役,不能享有民主自由。邁斯特的論證是站不住腳的,他這樣說的目的,只是為了論證法國大革命的不正當,因為他堅持認為:“每一種行使主權的方法,就像主權本身一樣,是造物主意志的直接產物,對於一個國家,專制制度是自然而正當的,就像另一個國家民主制度自然和正當一樣”。

問:看來他是認定法國人也是適合君主制的。

答:對,他對此有一種狂熱的堅信,因為他相信宇宙中有一種神秘的東西,在左右一個民族的命運。這一點,我們下次再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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