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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繆第二節 荒謬是人的一種存在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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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加繆一直否認自己是一個存在主義者。他稱自己的哲學是一種“荒謬哲學”,這種哲學努力探究人的存在狀況的荒謬性,並指出荒謬在生存論上的意義。同時,他從一種道德主義的立場,鼓勵人們認識荒謬以確立生存的意義。他認為,認識到存在的荒謬性,並面對它,是人的英雄行為。

法國思想家、文學家加繆
法國思想家、文學家加繆 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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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加繆是在什麼意義上稱自己的哲學為荒謬哲學的?

 

答:加繆本人的哲學性質的歸屬,一直是個爭論不休的問題。諾貝爾文學獎頒獎詞中說:“加繆代表着成為存在主義的哲學運動。他通過否認一切個人的意義,只在其中見出了荒謬,來概括人在宇宙中處境的特徵”。這就是說,不管加繆本人如何反對,評論界甚至像諾貝爾獎評委會這樣的權威機構,仍把他歸入到存在主義陣營之中。這是因為加繆的作品,無一不是剖析人在現代的存在狀況。他筆下人物的行為,往往不能符合理性主義的標準,因而顯得荒謬不合常理。而這正是存在主義哲學對人的生存狀況的判斷。好,為了不引起混亂,我先把存在主義這個概念放在一邊兒,只圍繞加繆自己承認的哲學標籤,荒謬哲學來解說加繆。到後面介紹薩特時我再詳細介紹什麼是存在主義。

1939年7月底,正在《阿爾及爾共和報》工作的加繆,告訴他的朋友克里斯蒂·安娜·加蘭多,他已經完成了他的第一組著作。為什麼是第一組著作,因為這是一個系列,由三部作品組成,小說《局外人》、哲學隨筆《西西佛的神話》、劇本《卡里古拉》,他稱這組著作為“荒謬三部曲”。為什麼是荒謬三部曲?因為荒謬,Absurde,這個詞的最原初、最根本的含義,是指那些依據理性的邏輯,是錯的,是違反常理的行為、人物或判斷。所以Absurde這個詞,在文學、哲學文本中,就有非理性的,因而是荒謬的含義。所以當我們用荒謬Absurde這個詞,所指的一定是一個不合邏輯,違反規則,違反現實的世界。與之相對的,則是一個邏輯嚴謹、循規蹈矩的現實世界。我們中文中也有這種說法,我們常說,你現實一點好不好?這話一定是批評某人做某事違反了規則,出格了,同現實世界格格不入,因而顯得很荒謬。加繆這組作品,恰恰就是描述了一個不那麼合乎理性,不那麼現實,不那麼合規矩的世界。

問:聽你的這個解釋,我就明白了,所謂荒謬哲學,它的根本含義就是非理性主義的哲學。

答:對。這是一個根本點。但是非理性並不是說論及這種哲學時,不使用理性的方法,不顧及邏輯的嚴謹,而隨意說瘋話。相反,它是用極嚴謹的邏輯,極明晰的推論,來論證人的存在,是一個非理性的存在。論證人的生存狀態,它不是一個邏輯問題。人是由偶然的境遇,內心激情,生存本能等等造就的一個現實的,有血有肉的人。這些人的日常活動,構成一個“生活世界”。它或許荒謬,但荒謬並不一定沒有存在的理由,甚至不能簡單地從邏輯上給個對錯的判斷,從道德上給個善惡的判斷。在加繆看來,荒謬是構成人之存在的豐富性的要素,荒謬有它的正當性。好,我們看一看加繆如何描述荒謬的行為和人的存在。

我們以《局外人》這部小說為樣本。《局外人》這部小說的原文叫Etranger,這個詞也有外國人、陌生人的意思。但就加繆這部小說的內容看,把它翻成《局外人》是非常合適的,因為這部小說的主人公莫爾索,就是一個似乎和人們日常生活世界的那些規則沒什麼關係的人。他游離在人們日常生活的邏輯之外,對社會的各類合理性的要求全不在意。從外人的角度看,他的生活狀況、存在狀況,同現實相比是很荒謬的。小說開篇第一句話就離經叛道:“媽媽今天死了,也許是昨天,我還真不知道”。一個人對自己的母親的死,表現得如此得麻木,連她哪天死的都搞不清,這不是很荒謬嗎?他去向老闆請假,要去奔喪,對老闆說的理由是“媽媽死了,這事兒不怪我”,這又是一個荒謬的邏輯。因為他母親的死,是一個自然的過程,本來就和他無關,而他拿這個做他請假的理由,奔喪的理由。他動身去他母親逝世的那個養老院之前去吃飯,所有的人都向他表示哀悼和難過,唯獨他自己麻木兮兮的全無反應,還要別人來提醒他“人可只有一個母親啊”。到了養老院,人家問他要不要再見母親一面,瞻仰一下遺容,他冷冰冰回答“不要”。人家問他為什麼,他說“我也不知道”。當他母親的朋友們來向他表示哀悼時,他反而去仔細觀察這些人的身材胖瘦、面貌的美醜,完全是個局外人的樣子,似乎他母親的去世和他全無關係。加繆的這一系列描寫,就是為了揭示主人公莫爾索的行為方式,也就是他的存在的模式,完全不合常理。依照社會的傳統觀念來看,是完全荒謬的。在加繆看來,這種荒謬感,恰恰是現代社會的一個突出的特徵,因為在傳統的社會中,個人依附於教會、家庭,他的個人存在有着牢固的根基,和一個合乎邏輯的社會環境。他和上帝、家庭是聯繫在一起的,上帝會照料他的一切。但是在現代社會中,宗教的影響力和凝聚力日漸衰微,個體被從這個環境Contexte中被抽出來,突出出來,拋在世界中,有點無依無靠,所以我們可以想象,當尼采說“上帝死了”,這對進入二十世紀的歐洲有多麼大的震動。書中描述到莫爾索為母親守了一夜靈之後,走出門“天已大亮,在馬倫戈與大海之間的山丘上方,天空一片紅霞。海風越過山丘,送來一股鹽味,看來是一個晴好的天氣。我很久沒有去鄉間走走了,如果沒有媽媽的喪事,我能去散散步,會感到多麼愜意”。當他母親下葬後,他竟然感到 “長途車駛入阿爾及爾,燈火通明的市中心時,我那種喜悅”。

問:莫爾索對待母親之死的態度,確實顯出一種荒謬感。

答:更荒謬的是莫爾索,對他母親的去世,竟然沒有流一滴眼淚。在他後來因殺人上法庭時,這成了他的一大罪狀。莫爾索對母親之死的麻木不仁,有兩重象徵意義。一是道德虛無主義。我們知道在傳統社會,特別是在像中國這種血親關係緊密的社會,不孝是首要的惡。在西方,前工業文明的社會形態下,家庭也是維繫社會的紐結,也是培養道德感的場所。而進入工業社會之後,家庭的血緣紐帶就鬆弛了,以往附着在血緣關係上的道德準則漸漸鬆弛,個體感更強烈了。二是這種個體的孤獨感,存在主義哲學在談及個人在現代社會的狀況時,愛用“被拋入”這種說法,就是表明在宗教和家庭隨現代社會的發展而瓦解時,個體會有無家可歸的孤獨感。我們看莫爾索這個人,他似乎沒有一絲主動性,和各種社會關係都是游離的,做什麼都是隨波逐流,他最愛說的話就是“這又不怪我”,彷彿他的一切行動都是被別人推着走。他的女朋友要跟他結婚,他也無可無不可,說“結就結吧”。甚至他殺人也不是故意要去殺,只是太陽晃了他的眼,讓他看見刀光一閃,他就開槍了。把人打倒之後,還數着數,一二三四,又補了四搶。我們難免會問,莫爾索的存在,他要的是什麼呢?我們下次再接着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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